2018/1/15 17:03:08媛媛
白酒的理化指标,除卫生指标由国家统一规定以外,其余质量指标,有各省(市)规定的标准或报请省(市)批淮的企业标准。有关理化指标,因酿酒原料不同,应分别规定如下:
1、酒度。多数粮食酒规定的酒度为65±0.5(V/V,20℃/20℃)或60°以上的各种标准,名优白酒也各有自己的酒度标淮。近年来发展的低度酒,一般在40度以下。
2、总酸(以乙酸计,克/100毫升)一般规定为0.08—0.1克左右。
3、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克/100毫升)一般规定不小于0.05—0.08克。
4、总醛(以乙醛计,克/100毫升)一般规定不大于0.03克。
5、卫生指标 据1978年5月1日公布试行的蒸馏酒GBn—47—77规定,有关卫生指标是以60度蒸馏酒计,高于或稍低于60度的按60度酒折算。其卫生指标如下:
1)甲醇(克/100毫升):粮谷类原料不得超过0.04克;薯干原料及代用原料不得超过0.15克。
2)杂酵油(克/100毫升):不得超过0.15克。
3)氰化物(毫克/100毫升,以HCN计):木薯原料不得超过5,代用原料不得超过2。
4)铅(毫克/1000毫升,以Pb计):不得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