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者,实无所舍,亦无所得,是谓“舍得”。故《金刚经》云:应无所着而生其心。
“舍得”与酒何干?酒之意,贵在同乐;酒之神,在于境;酒之风,在于兴;酒之佐,在于精;酒之道,在于心。
酒之意,贵在同乐:同乐者,不分贵贱,皆为酒友,饮酒之本意在于使人身心达到较佳的欢娱状态。
人有欢乐的欲望,为达成此状态,须有三个基本条件:①被理解;②交流无碍;③生理官能调整到状态。
酒之神,在于境:神者神韵也,精神感应状态;境,境界,心灵感应到之意境。如:三五好友,山野闲坐,幕天席地,林泉之间,瓜果相佐,聚而畅饮;又如:大宴宾客,觥筹交错,举杯欢庆。
酒之风,在于兴:风为饮酒之风韵、雅韵;酒之风,在于同乐气氛中人与人之间的兴致、理解、感受因人不同而兴也不同,风也有异。
酒之佐,在于精:言酒之佐配,也在于食物的不同,酒有不同,食亦不同。如“烧刀子”酒必配牛羊肉,可加火锅但绝不可加鱼。
酒之道,在于心:酒之道,因人不同,境不同,意不同,兴不同,皆在于心。若心不正,则酒不正,易醉易怒,不欢而散。心不纯,则酒意改变,不能同乐。心不同,则兴不同,酒则不一,有人欢喜有人愁,所谓烂醉如泥不可取也。心不灵,则不为欢悦饮酒。“浇愁”之说,颇为有误,则酒意不正,背道而驰,岂不“更愁”?
独斟独饮,不取白酒意同乐,亦不能同兴、同境,心必纷乱不一,此心不可取。但独饮若能取境同乐于天地万物,则心正酒正,心静酒醇,能达欢悦之境。所以,种种妙用不可详尽,则任意挥洒,不失酒之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