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现存的宗教中的本土宗教,是在继承了先秦诸子百家学说(主要是道家学说)、殷商以降的鬼神崇拜和神仙方术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它的历史非常悠久,从东汉顺帝时(公元126一144年)正式创立教团算起,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道教的思想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支柱之一。它与中华传统文化浑然交融为一体,但又具有自己的风骨与特色。犹如和大海,传统文化是浩瀚的大洋,道教文化则是这大洋中的一片辽阔的大海。道教在中华民族文化中有着深远和广泛的影响,它的许多思想和观念,经千百年的延续阐发,已经在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道教与酒文化的关系,也大致如此。
早在道教形成之前,远古酒文化就已经非常发达了,以致有商纣王耽于酒色而丧国之说。我国远古神祀宗教深深浸染了浓厚的酒文化特色。远古神祀宗教不但不禁酒,而且把酒作为祭奠神祉的重要供品,甚至还设有专门掌管宗教活动中敬酒事项的官职,称为“酒人”。据《周礼·天官·酒人》记载:“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共(供)奉之。”现在出士的殷代古墓随葬品中多有酒具,也是这种事实的照。早期道教受这种文化氛围的影响,并不一概忌酒,至于是否仍然以酒作为祭品,还有待考证。不过道教沿用了祭酒的称号,用来称呼神职。张道陵在蜀中创立五斗米道,设二十四治,治首即称“祭酒”。祭酒原为飨宴时酹酒祭神的长者,乃德高望重者才能担任,五斗米道沿用此名,说明早期道士所行宗教职能与原来的祭酒有相通之处。后来,道士的称谓有了很大的变化,祭酒只成对道士神阶的称谓之一,如道教经书《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说:“所以称为道士者,以其务营常道故也.”并指出道士有天真道士、神仙道士、山居道士、出家道士、在家道士、祭酒道士六阶。
道教戒律是约束道士的言行,不使陷入邪恶的条规。早期的道教戒律并无不饮酒的条规。现存较早的道教戒律五斗米道《老君想尔戒》,分上中下三行,每行三条,共九条皆无戒酒之条。金代全真道出,丘处机始创传戒制度,入道者必须受戒才能成道士。明末清初王常月创全真丛林,全真道龙门派声势大振,该教的《初真戒律》、《中极戒》、《天仙大戒》等合称“三堂大戒”,多达数百条,其中大量吸收了佛教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和儒家的名教纲常思想,对生活各方面均作出规定。这些教规中有明确的不许饮酒的戒律。此时的一些教内文献,还明确了违犯这些教规的惩罚办法,例如《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便作出“四酒色财气食荤,但犯一者,罚出”的规定。道教历代仙真、历史人物中也多有与酒有不解之缘者。至今仍广为流传的八仙故事较初即与酒有关。八仙之名从晋代即有,人们对可集在一起的八位名流都可称为八仙。在唐代,人们盛称的八仙,在名义上乃因共好酒而成挚友的八位士大夫,是指李白、贺知章、李适之、汝阳王进、崔宗之、苏晋、张旭、焦遂。《新唐书卷二百二·李白传》把他们叫做“酒八仙人”。他们的酒友诗谊已成为千古佳话,杜甫《饮中八仙歌》更是哙炙人口:“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至于今天较流行的八仙说法,是信道之士在此基础上历代不断编撰,直到明朝才确定下来的。明·吴元泰《八仙出处东游记》所说的八仙是李铁拐、钟离权、张果老、何仙姑、蓝采和、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即是现在人们所谓的八仙。在道教仙真中甚至有仙真因酒而得度者。
传说被全真道教奉为祖师的吕洞宾在唐未、五代之际,少习举业,两举进士不第(一说唐文宗开成二年即837年始成进士,一说唐懿宗威通三年即862年六十四岁时始成进士)。后游长安,在酒肆中遇钟离权祖师,经过“十试”,得受长生久视之术而成仙。金代道士王重阳是道教全真道的创始人。他出身在陕西威阳大魏村富户,早年习文,入府学,后改而习武,于金天眷初(1138年)曾应试武举,考中甲科,慨然有经略天下之志,然长期任征酒小吏?卒未能得志。金正隆四年(1159年)四十八岁时,自称于甘河镇酒肆中遇异人,饮以神水,授以真诀,自此假装疯颠,自号“王害风”,弃家入终南山南时村穴居修炼,号所居处为“活死人墓”,开始了他立宗创教的历史。清代光绪年间道士李涵虚是丹道西派创始人。史载他自小颖悟,年青时善琴、嗜酒,陶醉于诗词文赋之中,堪称诗酒中人。如此等等,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