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古代帝王将相时期,市场上的酒多数是粮食酒,而国家的盛衰又以粮食的多少来权衡。为了确保粮食的充裕,历代统治者除了对酿酒、卖酒征以重税外,还要根据粮食的收成情况,决定是否禁酒。酒税逐渐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酒的厚利也成为商贾富豪争夺的肥肉,自此,酒被贴上了品的标签。
酒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品,是从有了“宫廷酒”和“民间酒”的区分之后。宫廷不再满足于地方各有特色、但品质参差不齐的“贡酒”,不惜重金调集能工巧匠、酿酒良方,酿造“宫廷酒”。宫廷酒在宫廷文化的孕育下,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工艺考究、用料、美味与营养融为一体的真正意义上的酒。“民间酒”则顺应了民间大众的消费需求,逐渐发展成了一种工艺简单、批量生产、经济实惠的大众化饮品。到了明代,宫廷的酿酒部门分成了“酒醋面局”和“御酒房”。所酿的宫廷酒也分为了两个档次。《明宫史》记载:“酒醋面局职掌内宫人食用酒;御酒房所酿的大多是滋补养生酒,总名长春(明代顾清释),及其家人享用”。
宫廷酿酒可谓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较好的酒匠、较好的酒曲、较好的粮食、较好的设备、较好的工艺......总之一切都是较好的!并且在历史上“曲”的生产基本上由垄断,民间酿酒也经常被禁止,这就让“宫廷酒”在制曲和酿造工艺上,较之民间酒有了更多的传承和更好的延续。所以宫廷酒同官窑一样,总是代表着该时代的酒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