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3月27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3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捐资实施仁怀市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捐赠28,144.41万元用于支持仁怀市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捐赠资金将按照工程进度分三期划拨至项目专项账户。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来源:白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