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1、认可老浊酒的质量,相信老浊酒领导者的人品。
2、坚信同老浊酒合作能改变一生的命运,拥有自己的事业。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实际操作经验。
5、完善的终端销售网络和流通网络。
6、拥有资金实力和配送能力。
7、拥有自己的销售团队。
8、拥有较好的社会关系和基础。
二、区域代理要求:
1、省级代理首批进货100万元以上,年度销售任务为1000-1500万元(河北省除外)。
2、地区代理首批进货50万元以上,年度销售任务为300-350万元(衡水地区除外)。
3、县级代理首批进货10万元以上,年度销售任务为150-200万元(景县除外)。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相应的月销售计划,报甲方同意并备案,以保销售任务顺利完成。
5、区域代理保证金:
(1)省级代理需交保证金50万元;
(2)地区代理需交保证金20万元;
(3)县级代理需交保证金5万元;
(4)代理商违反合同处理办法:
1、乙方若第一次出现窜货、低价销售现象,甲方以窜货、低价销售的实际数量要求乙方及时购回。并且扣除窜货、低价销售的全部返利,返还受损方,同时对实际销售量按人民币50-80元/盒进行扣除。甲方有权实施控货,在乙方写出书面整顿措施,并以具体措施整顿市场后,甲方实施正常供货。
2、乙方出现第二次窜货、低价销售现象,甲方将以实际销量处以人民币50-100元/盒的处罚,其余按第一次处理办法实施。
3、若乙方出现第三次窜货、低价销售现象,甲方将以实际销量处以人民币50-100元/盒的处罚,其余按第一次处理办法实施。甲方将视窜货、低价销售的实际情况,结合对市场的损害,酌情扣除乙方相应的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乙方对所辖二批商出现窜货、低价销售现象,乙方应付连带责任,甲方将按协议中违约责任的有关条款处理。乙方应安协议中的约定对二批商执行违约责任的处罚。
三、乙方享有"买二赠一"的政策。(按照甲方市场零售价格)
四、市场支持政策:
1、首批进货10万元以上,随货同行赠送订货金额的15%货物。
2、首批进货10万元以上,随货同行另赠送订货金额的15%货物,作为广告宣传等费用。
3、首批进货10万元以上,随货同行赠送2%货物品尝酒。
4、年终完成任务的代理商,另给予3%货物奖励。
5、运费:主要部分由厂家承担(详细见协议),运费款暂由销售商垫付,年终由厂家以货物形式核算支付。
6、以上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河北衡水景州老浊酒家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