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第十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青岛啤酒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因赴京参加重要会议,非执行董事石琨因公务,独立董事肖耿和张然因疫情防控要求,均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黄克兴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 选举黄克兴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张然女士、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姜省路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张然女士为该委员会主 席(召集人)。
2.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张然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姜省路先生为委员会主 席(召集人)。
3.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黄克兴先生、执行董事于竹明先生、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张然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黄克兴先生为委员会主 席(召集人)。
三、 因公司总裁的继任人选一直在遴选之中,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由董事长暂时代行总裁职责。根据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提名,聘任王瑞永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竹明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蔡志伟先生为本公司营销总裁;聘任姜宗祥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供应链总裁;聘任徐楠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制造总裁、总酿酒师;聘任王少波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瑞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晓航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委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于竹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张瑞祥先生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授权代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示同意,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公司对高管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按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对现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体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于企业管治、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战略管理职责。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一并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本公司董事会对于增彪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文章来源:啤酒工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