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15.03平方公里的原产地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命名2022年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公告,包括茅台酒地理标志保护区在内的12处区域被命名为2022年贵州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茅台酒的生产酿造就处在15.03平方公里地理标志保护区域内,你知道15.03平方公里地理标志保护区域具体有哪些吗?
2001年,贵州茅台酒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2007年9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生产车间及新建区域共计约15.03平方公里区域内,则为贵州茅台酒生产地理标志区域。
据《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记载,茅台酒(贵州茅台酒)产地范围南起茅台镇地辖的盐津河出水口的小河电站为界,北止于茅台酒厂一车间的杨柳湾,并以杨柳湾羊叉街路上到茅遵公路段为北界,东以茅遵公路至红砖厂到盐津河南端地段为界,西至赤水河以赤水河为界,约7.5平方公里。从该范围往南延伸,地处赤水河峡谷地带,东靠智动山、马福溪主峰,西接赤水河,南接太平村以堰塘沟界止,北接盐津河小河口与原范围相接,延伸面积约7.53平方公里,总面积共约15.03平方公里。(来源:茅台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