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有关议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主持会议,并与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代总经理李静仁,独立董事郭田勇、盛雷鸣及公司高管等参加会议。
大会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等3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其中,《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涉及党的领导、经营范围、重大投资范围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调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显示,贵州茅台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7,523,293,798.00元(含税),这是贵州茅台上市以来首次实施特别分红,也是年内第二次进行分红。
会上,丁雄军就公司治理、营销渠道、投资回报等问题,与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了现场交流。丁雄军表示,茅台紧盯“十四五”战略目标,坚定不移走“五线”高质量发展道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理规划、狠抓机遇,努力以自身发展助力消费升级;深入践行“五合”营销法,致力推动不同产品带、价格带、营销渠道协同优化、共同发展,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美的产品和美的服务;持续提升茅台法治化、市场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企业价值、稳定发展预期、股东权益、提振市场信心,推动茅台实现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
根据贵州茅台当晚在上交所发布的有关议案审议公告显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等3项议案全部高票通过。(来源:茅台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