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贵州茅台公告称,董事会会议决定,由王莉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李静仁不再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这也是王莉继出任茅台集团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后,在茅台上市公司的又一职务履新,而她目前在茅台上市公司的职务准确表述应该是: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
眼尖的人都发现了:无论是此次在贵州茅台履新的王莉,还是刚刚卸任的李静仁,他们在茅台上市公司贵州茅台的职务都是: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
但如果时间轴拉长,估计会让你感到惊讶!
根据关注酒水食品的自媒体食悟专业研究统计,我们翻阅了贵州茅台2001年IPO上市以来共计22年的财报,我们发现:只有2001年到2006年(当时总经理是乔洪),以及2010年(当时总经理是刘自力),共计7年有明确的总经理这一职务。2007年那年没有设总经理职务,剩下的总计15年时间里,都是“代行总经理职责”。要么董事长同时代行总经理职责,要么重新选一个人代行总经理职责。
比如:2008年到2009年,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任国同时代行总经理职责;2011年到2014年刘自力代行总经理职责;2015年到2018年,李保芳代行总经理职责,其中2018年李保芳即便升为贵州茅台董事长了,但同时也代行总经理职责;2019年到2023年8月19日,李静仁代行总经理职责。
直到此次王莉代行,贵州茅台总经理职务已经代行了15年之久。
关于王莉是否会一直代行贵州茅台总经理职责,接近茅台的人士回应称,先代行,再通过选举,董事会确认。
但已经代行了十五年之久,这种惯例显然很难短时间打破。
至于背后的原因,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根据食悟的专业研究,我们认为,与其他名酒比如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汾酒等企业的总经理职务相比,茅台的总经理显然没有太大销售压力,也很难用行业普遍的标准去考核,所以,茅台一般都是从集团安排一位高管去代行上市公司总经理职责。
这样的人事安排,应该是从乔洪之后就内部确认下来的,这样的安排不仅有利于凝心聚力,抗风险能力也更强。(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