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利用刺梨酿制刺梨酒美酒的记载,较早始见于清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吴嵩梁在《还任黔西》的诗句:“新酿刺梨邀一醉,饱与香稻愧三年”。
比此诗稍早或稍晚的贝青乔的《苗俗记》载:“刺梨一名送香归……味甘微酸,酿酒极香。”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的《思南府续志》:“刺梨野生,实似榴而小,多刺,其房可酿……”
同年《仁怀直录厅志》亦有刺梨酒的记载。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的《贵阳府志》,有“……以刺梨掺糯米造酒者,味甜而能消食”的记载。章永康《瑟庐计草》:“葵笋家家饷,刺梨处处酤。”
据《布依族简史》载:“花溪刺梨糯米酒,驰名中外,它是清咸丰同治年间,青岩附近的龙井寨、关口寨的布依族首先创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