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的国标原因:产自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的古井贡酒,据考证始于公元196年,曹操将家乡亳州特产"九酝春酒"及酿造方法晋献给汉献帝,自此,该酒便成为历代王室贡品,古井贡酒由此得名。1800多年酒文化历史,孕育出古井贡酒浓厚的文化品位和独特的名酒风范。早在1963年古井贡酒便以"色清如水晶,香纯如幽兰,入口甘美醇和,回味经久不息"的独特风格夺得第二届我国白酒评比会金奖,获得"国家名酒"称号,随后又于1979年、1984年和1989年连续三届蝉联金奖,并于1988年荣获第十三届巴黎食品博览会金奖,被誉为"酒中牡丹",畅销海内外。
1998年,"古井贡"被确认为""。通过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措施,能够更加有效地其地理标志的性和性。首先,原产地域标志是一个地域的名称,属于这个地域共有,不能由某个特定企业或个人独占,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产权归属问题。其次,地理标志具有性,不得转让和买卖,在时间上具有性。较后,地理标志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识别标志,而且也是一种质量标准。由于原产地域产品标志不仅从属于人的创造力和劳动,同时还从属于地域、气候等自然条件,所以原产地域标志能够原产地域产品特征的性,更方便于产品质量管理。
作为亳州市的拳头产品古井贡酒在生产和销售上,特别是在古井贡酒的冠名权上存在诸多问题。许多古井镇以外的白酒厂家看重了"古井镇古井贡酒"这一含金量极高的"出生地"名称,将非古井镇产白酒冠以"古井贡酒"以次充好,败坏了古井贡酒的声誉。此外,部分白酒生产厂家为了一己之利,冒充古井贡酒的牌子低质低价出口到港澳及国外,扰乱了国内外市场,将影响古井镇特产古井贡酒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