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与朋友一块吃饭,那天我2008年的DomaineNembretsPouilly-Fuisse,朋友的女儿非常喜欢这款酒,她爸爸指出她拿酒杯的方式不对。他温和地劝告茉莉,要拿着高脚杯的杯脚。
首先,如果拿着酒杯杯身,就不能完全看到葡萄酒,而酒的外观可以告诉她很多东西。例如,如果葡萄酒色泽苍白,那或许就是新酒,可能是在不锈钢桶,而非在橡木桶里陈年的。如果为深金色,它可能就有点年头了,或是过分氧化了。当然,如果手握着酒杯杯身,她的手温可能会使酒升温。她不希望喝一杯温热的白葡萄酒吧?对吗?
较后我要说,拿着酒杯杯身看起来不太雅观,握着杯脚更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