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嚼酒是一种古老的酿酒方法,据称是将嘴里咀嚼的东西吐出来给别人去吃,这在今天恐怕很难有人能接受。然而在中华酿酒史上类似的做法却是妇女的一大发明。
口嚼酒定义:
如果追其根源,历史上的醴酒制作大致经过三个时期:咀嚼法、作糵法和酒药法。咀嚼法酿制出的白酒就是口嚼酒。大致方法为先将米嚼过,然后放置木柜内,令其发酵,经过几天,便成带甜酸味的醴酒了。
这种酿酒方法主要是利用了唾液中的淀粉酶,将谷物中的淀粉转化为糖,据历史记载,这种酿酒工作一般由女性承担。
口嚼酒历史:
在古代记载中,日本、韩国、南洋群岛都有口嚼酒待客的习俗。在当时,这还是一个神圣且伟大的工作。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林谦光著《台湾记略》中,就具体记述了台湾土著人的嚼酒之法:人好饮,取米口中嚼烂,藏于竹筒,不数日而酒熟,客至出以相敬,必先尝后进。另外有专门研究苗族饮酒习俗的日本学者也曾指出,苗人似也有口嚼酒之俗。
其实在不独南方民族有此习俗,《魏书·列传第八十八》载南北朝时期,住在东北长白山、松花江一带北魏勿吉人(后称靺鞨、女真,为满族的族先)就是嚼米为酒,饮之亦醉的。明代徐应秋的《玉芝堂谈荟》卷二十九也说:勿吉国(勿吉族建立的国家),嚼米为酒,亦能醉人。北魏始建公元386年,距今已有1600余年,应是目前可见到的很早的关于口嚼酒的文字记录。
如今口嚼酒多已不再沿用,但作为酒文化中的一部分,值得记录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