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赤水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国酒茅台等名优白酒的生产环境,日前闭幕的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规定赤水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禁止水电开发、拦河筑坝。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赤水河是长江目前没有筑坝并且污染较轻的一级干流。近年来,为国酒茅台等名优白酒的生产环境,贵州省切实推进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就是其中较重要的举措之一。
《条例》规定,赤水河流域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同时,应当坚持生态环境用水优先,并兼顾农业、工业以及航运等需要。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和珍稀特有鱼类洄游的主要支流进行水电开发、拦河筑坝等影响河流自然流淌的工程建设活动。《条例》明确,赤水河流域主要水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根据贵州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将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