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壶
投壶用的壶.是一个小口径的瓶子。酒宴时。宾主依次取箭在同样的距离向壶中投掷、中者为胜,可以罚不中者饮酒。按照《礼记》介绍,投壶的礼节很繁琐。投壶之前,主客之间要请让三次才能进行。投壶时,专有管计数的人面东而立,如果主人投中一次,就从装着记数的竹签的器皿里抽出一支,去在南面,如果客人投中一次,就把竹签丢在北面、较后由记数的人根据双方在南、北两地面上得竹签的多少来计算胜负。两签叫“纯,一签叫“奇”。
举例说,如果主人打得十支签.报数时称“五纯”;如果客人共得九支签.报数时称“九奇”;结果,主人胜客人“一奇”、如果双方得签数相等;叫作“均”。报数时称“左右钧”。
投壶是从”六艺”中的“射”演变过来的。因为宴会的场所狭小.不可能设靶射箭,所以,用壶替代靶.用短矢代替长箭。可见,投壶之戏,还是源于儒家的“礼”。参加投壶的宾主.包括侍从,都要受礼的约束;“毋怃、毋敖、母俏立、母锦言”,是指不能怠慢、不可傲慢、不得背立、不准谈论他事;否则,也要受到惩罚。
流传至今的(南阳汉代画像石刻)中,有一幅投壶图。它生动地再现广古代投壶场面。图中左侧第二人执朴(木棒),就是司射(相当于酒监)。他除了指挥投壶之外,还负责处罚投壶时犯规之人。倘若投壶之时,他的失误中旁观者或侍从,司射也要用木棒教训他。图中左侧前列人,想必是犯过之八.所以他的头部画得特别大,脸部线条扭曲,嘴巴歪斜.露出一副受责前的尴尬相。
投壶贿酒,两汉六朝,极为普遍。是当时较常行的酒令;唐宋以后才逐渐衰歇,只有少数人使用了。
2、赌棋
赌棋饮酒,三国两晋时尤为盛行。
《世说新语·任诞》“阮籍当葬母”条刘孝标注引邓粲《晋纪》,记述阮籍与人饮酒赌棋.连有人来报告其母病危将死.他仍人肯放手.要赌赛到底,直到胜负已决,才“饮酒三升.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到唐代.玩模之风不减。连大周天子武则天晚年,夜间经常做梦.梦中与人打双马(一种棋名),每次都输。为此,曾请宰臣狄仁杰详梦。
3、掷骰
骰子.正方形.六面体。一开始是双陆棋中必不可少的博具。后来由于酒徒们的偏爱.骰子从双陆博戏中游离出来,成为唐代酒令的三人组成部分之一。以骰子来行令,有用一枚,有时用多枚,较多的可达六枚。此令简便快速,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不需要什么技巧,特别受豪饮者欢迎。骰令名目繁多,方法多样。
如“猜点令”:令官用骰筒以两枚骰子摇.摇毕置于桌上,秘而不宣。全席间一人猜所得之点数。猜毕,当众开启摇筒数点,不中.猜者自饮一杯;中,则令官饮一杯。“六顺令”:合席用一枚骰子轮摇,每人每次摇六回,边摇边说令辞,曰:一摇自饮幺,无幺两邻挑;二摇自饮两,无两敬席长;二摇自饮川。无川对面端;四摇自饮红,无红奉主翁;五摇自饮梅,无梅任我为;六摇自饮全,非全饮少年。
“事事如意取十六令”:合席用四枚骰子轻掷。以总点数计得十六点者免饮,少于十六点自饮,多于十六点对家饮,所饮杯数,以多于或少于十六点数为准。
4、猜物
把某物藏起来,使在席之人猜测其所藏之处。猜中者胜,猜错者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