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由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甘肃省酒业协会联合举办的《广告法》、新《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在兰开班,来自甘肃省的近70多家酒类生产、经销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学习,有共计200余人一起参加了培训。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栾明军、甘肃省酒业协会王高生、甘肃省广告协会王琴玲以及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
上午,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副梁方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修订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在下午的议程当中,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栾明军发表了讲话。随后,甘肃省广告协会王琴玲及甘肃生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秉军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大家共同解读了《广告法》中的大变化及以后发布酒类广告时不能碰的几大“红线”。与会人员均表示,今后将在酒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环节中,严格按照相关条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