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年代遥远,汉代以前的酿酒技术状况究竟是如何发展的,恐怕很难还其真实面貌,只能从零星文字资料和考古资料加以推测。
从远古时期酿酒器具看酿酒:
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的酿造技术,只能从其酿造器具加以分析。有幸的是,1979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山东莒县陵阴河大汶口文化墓葬中发现了距今五千年的成套酿酒器具,为揭开当时的酿酒技术之谜提供了极有价值的资料。这套酿酒器具包括煮料用的陶鼎,发酵用的大口尊,滤酒用的漏缸,贮酒用的陶瓮,同处还发现了饮酒器具,如单耳杯,觯形杯,高柄杯等,共计100余件。据考古人员分析,墓主生前可能是一职业酿酒者。(王树明:“大汶口文化晚期的酿酒”,《烹饪》,1987年第9期)。
1974年和1985年,考古人员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中发现了一处完整的商代中期的酿酒作坊。其中的设施情况也类似于大汶口文化时期。
从酿酒具器的配置情况看,远古时期,酿酒的基本过程有谷物的蒸煮,发酵,过滤,贮酒。经过蒸熟的原料,便于微生物的作用,制成酒曲,也便于被酶所分解,发酵成酒,再经过滤,滤去酒糟,得到酒液(也不排除制成的酒醪直接食用)。这些过程及这些简陋的器具是酿酒基本的要素。与古埃及第五王朝国王墓中壁画上所描绘的器具类型基本相同。由于酿酒器具的组合中,都有供煮料用的用具(陶鼎或将军盔),说明酿酒原料是煮熟后才酿造的,进一步可推测在五千年前,用酒曲酿酒可能是酿酒的方式之一。因为煮过的原料基本上不再发芽,使其培养成酒曲则是完全可能的。根据酿酒器具的组合,当然也不能排除用蘖法酿醴这种方式。
《黄帝内经·灵枢>>中有一段话,也说明远古时代酿酒,煮熟原料是其中的一个步骤。其文是:“酒者,……,熟谷之液也。”在《黄帝内经·素问>>中的“汤液醪醴论”中,“黄帝问曰:‘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岐伯对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则完,稻薪则坚’”。这也说明酿造醪醴,要用稻薪去蒸煮稻米。总之,用煮熟的原料酿酒,说明用曲是很普遍的。曲法酿酒后来是我国酿酒的主要方式之一。当然《黄帝内经》是后人所作,其中一些说法是否真的能反映远古时期的情况,还很难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