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级酒庄

列级酒庄是指在分级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的酒庄。法国各地都有不同的分级体系,所以列级名庄也非常之多。

1855年,法国正值拿破仑三世当政。三世国王想借巴黎世界博览会的机会向全世界推广波尔多的葡萄酒,而且想让的葡萄酒都来参展。于是,他请波尔多葡萄酒商会筹备一个展览会来介绍波尔多葡萄酒,并对波尔多酒庄进行分级。这无异于去捅一个马蜂窝,因为那些酒庄个个都很自以为是,然而胜出者只能有一个。于是波尔多商会把责任推托给一个葡萄酒批发商的官方组织Syndicat of Courtiers,让他们将所有酒庄分为5级,每个吉伦特区的红酒生产者都包括在其中一个级别里。两周后,Syndicat of Courtiers拿出了他们的分级,包括58个酒庄,1个超一级,4个一级,12个二级,14个三级,11个四级和17个五级。超一级酒庄为:吕萨吕斯酒堡(Lvsa-Lvsi),一级酒庄为:拉菲(Lafite-Rothschild)、拉图(Latour)、玛歌(Margaux)和红颜容(Haut-Brion)。

1973年,对等级酒庄进行了修订,无论酒庄是否更名易主,分割或合并,均保持初评定的等级,的例外是木桐Chateau Mouton-Rothschild从原来的2级酒庄晋升为1级酒庄。此时的等级酒庄已经增加到61个,其中超一级列级酒庄1个,一级列级酒庄5个,二级列级酒庄14个,三级列级酒庄14个,四级列级酒庄10个,五等列级酒庄18个。

1855 年酒庄分级体制是波尔多历史发展的一面镜子。这份葡萄酒目录不仅表现了波尔多葡萄园的等级划分,还反映出了本地区的历史渊源、葡萄酒贸易及酒庄情况,酒庄在分级目录上的排位与其葡萄酒在市场上的售价有着直接联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酒庄在名录上初的排位会与其后来表现出的真实水平产生差异,这种现象在19 世纪上半叶越来越多,直到今天仍然存在,这个从高到低排列的商业分级系统,是根据酒庄的表现与市场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

这个分级体系还是当地葡萄酒贸易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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