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双反国内酒业应借机造品牌

7月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具体为“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本次调查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4年7月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5年1月1日。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查是由葡萄酒产业向商务部正式提出申请,指控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葡萄酒产业造成冲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经审查满足立案条件后,商务部依法决定立案并进行调查的。该负责人表示,5月15日商务部正式收到国内产业递交的书面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6月5日,商务部就上述事宜通知欧盟驻华代表团,并邀请欧盟代表就申请书指控的补贴项目进行立案前磋商。6月17日,中欧双方代表举行立案前磋商。6月21日,欧委会向商务部提交了关于反补贴调查的书面评论意见。

欧盟对华出口葡萄酒的国家主要是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2012年上述四个成员国对葡萄酒出口数量分别是14.01万千升、7.14万千升、3.12万千升和0.38万千升,四国合计出口量占到了欧盟对华总出口量的96.33%。

据统计,从2009年到2012年,我国从欧盟进口葡萄酒由6.4万千升上升到25.7万千升,年均增幅达到59.83%。2012年从欧盟进口葡萄酒的金额是10.4亿美元。

中欧打响“双反”贸易战

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王祖明说,过去由于欧盟葡萄酒有的生产能力和出口潜力,几乎所有葡萄酒企业都强烈感受到了来自欧盟进口葡萄酒的冲击,经营状况、经营业绩和市场份额下滑严重。

据有关方面研究,欧盟是的葡萄酒产区,产量占总量的69%,其向我国大量低价倾销,抢占市场的意图非常明显。欧盟每年对葡萄酒的补贴是在13亿欧元左右。有些欧盟国家对出口进行补贴,但是因为担心引来反倾销的指责,这些国家逐渐将直接补贴改为间接补贴,例如参加展会或到投放广告,有相应费用补贴。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指出,调查机关对此次调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符合WTO相关规则的要求。

事实上,就在欧盟于6月5日宣布对进口自我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的惩罚性关税之际,商务部随即宣布,将对进口自欧盟的葡萄酒展开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我国这次对欧盟葡萄酒进行的“双反”举措被外界视为中方对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反制举措。对此,中方称对欧盟的葡萄酒展开双反调查“谈不上报复”。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即刻出击葡萄酒绝非偶然。

“双反”对国内葡萄酒市场的影响

我国是世界葡萄酒进口大国,欧盟葡萄酒占我国进口葡萄酒的半壁江山。目前进口葡萄酒关税已达到48.2%,一旦实行惩罚性关税,新增加的成本至少上浮约2成。因担心进口葡萄酒价格出现上涨,众多葡萄酒进口商已开始加紧囤积进口葡萄酒。而部分酒商则为应对葡萄酒“双反”,转战“新世界”的葡萄酒。

根据消费、产品和市场情报供应商英敏特发布的行业分析报告:目前葡萄酒市场消费能力已经达到8.4亿升,总额超过463亿元人民币。葡萄酒行业协会的预测表明:到2017年葡萄酒市场消费能力将达到28—30亿升,消费总额翻番,有望超过900亿元人民币。

我国葡萄酒产业虽历经百年历史,但仅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才得到长足发展,仍属于新兴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与主要葡萄酒生产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有关业内认为,“双反”调查将使我国进口葡萄酒行业出现两极分化的局面,一些具有实力,产品线丰富的经销商,将会稳固下来,而产品线单一,抗风险能力小的中小经销商有可能被淘汰。“双反”调查势必改变现有国内葡萄酒的市场格局。从保持葡萄酒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考虑,一方面要尽量实现进口葡萄酒的多元化,另一方面则要尽量扶持本土品牌,以满足日益发展的国内市场需要。“双反”调查虽然对国内企业来讲是利好,但国内葡萄酒企业提高自身产品品质和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打造自己的民族品牌,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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