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瑞典葡萄酒及烈酒有限公司开拓美国市场时,完全没料到新产品伏特加(Absolute Vodka)会走俏美国。相反,当时的情况让人感到很悲观。伏特加是一种地缘概念极强的产品,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只有俄罗斯生产的伏特加才是正宗的。
尽管困难重重,公司总裁拉尔斯·林马克(Lars Lindmark)毅然决定进军美国市场。
1979年,伏特加在美国的轮营销活动即将开展,但瓶身设计却迟迟未定。美国代理商卡瑞朗进口公司(Carillon Importers)总裁阿尔·醒尔(Al Singer)认为,既然伏特加是一块耀眼的璞玉,那么就一定要将其独特的个性呈现出来。有一天,广告人冈纳·布罗曼在斯德哥尔摩的古董店闲逛,忽然看到一个简单大方同时不落俗套的瑞典老式药瓶,灵感闪现:“就是它了。”
据考证,这个老式药瓶跟伏特加关系密切,瑞典早在15世纪就出现伏特加这种蒸馏烈性酒,起初它装在透明的罐子里,主要是医疗用途,可舒缓瘟疫造成的急性腹绞痛等症状。这只古老药瓶的造型,不仅透明、单纯,而且能结合瑞典历史,是伏特加的搭配。公司的营销总监米歇尔·鲁作出决定:缩短瓶颈,赋予其更符合当代审美的外观;不使用任何标签,以显示水晶般透明的纯净酒质;同时,他还决定使用蓝色作为酒瓶外观上引人注目的颜色。蓝色被沿用至今,成为伏特加品牌的视觉标准色。然而在调查中发现,这一设计起初美国人并不买账。酒吧的吧台侍应生说,消费者常常看不见架上的伏特加酒,因为它的酒瓶是完全透明的;其次,伏特加的瓶颈太短,不容易握住酒瓶;而且,“Absolute”这个词听上去也不像特别好的牌子。幸而,自负的阿尔·醒尔坚决使用伏特加的酒瓶,并决定用强劲的广告赋予品牌个性。他认为,公司要想在利润率日渐下跌的伏特加市场中站稳脚跟,必须用高端的品牌形象与美国市场上的低价酒拉开差距,并据此名正言顺地抬高价格。
伏特加推出了近2000幅平面广告。其中绝大多数都以伏特加酒瓶的轮廓特写为中心,但酒瓶里装着什么则千变万化。酒瓶下方写着2至3个英文单词:个总是“”,后面接着的单词展现了广告创意人员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其中有的是带有特殊含义的数字,有的是妇孺皆知的单词,有的则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生造概念。这种非凡的想象,在伏特加连续20多年的平面广告中绽放着惊人的魅力,“城市”系列中,伏特加的酒瓶替代着城市中的标志性建筑,融合着城市文化的古老与时尚。这种广告概念凸显了与当时市场上其他品牌的差异,清晰反映了产品的独特个性,“”的巧妙处理则让消费者深深记住了这个名字,而且广告措辞的天马行空激发了人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好奇心。
真正的突破是在1983年。卡瑞朗公司继任CEO的米歇尔·鲁碰到了波普艺术大师安迪·沃霍。安迪·沃霍说:“我十分喜爱你们的酒瓶,只可惜我并不喜欢喝酒。但我十分愿意将其视作香水。我能为你画一幅画吗?” 米歇尔·鲁听后,十分高兴地答应。后来,这幅艺术作品被伏特加当做广告刊登在杂志上。广告一发布,销售骤然上升。仅用2年时间伏特加酒的销售量就超过红牌伏特加酒,成为美国市场上伏特加酒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