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国等欧洲国家从法律上对葡萄酒的等级进行划分不同的是,在美国,这一工作通常是由权威的评酒师或评酒杂志等来完成的。这种非官方的评级,对消费者评判葡萄酒的质量同样起到很大影响。许多葡萄酒的标签上会附上酒评师给这种酒评定的等级或打出的分数,供消费者选择时参考。美国有许多有声望的评酒师,他们对美国葡萄酒的等级评定和大力推荐,也使美国葡萄酒得到了的认可,提升了美国葡萄酒的声誉。
美国在借鉴原产地概念的基础上,根据本国葡萄酒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自身需求的美国葡萄酒产地(AVA)制度。AVA产地制度,成功保护和规范了葡萄酒生产。
AVA制度是1983年起由美国酒类、烟草和武器管理局(BATF)开始实施的。作为规范葡萄酒产地的法律,AVA制度与法国的“原产地名称管制”制度相似,但与法国不同的是,它主要是对被命名地域的地理位置和范围进行定义,不像法国除了定义地域范围外,还涉及葡萄品种、种植、酿造等具体要求。AVA制度对葡萄品种、种植、产量和酿造方式没有限制,这是它与法国AOC制度根本的区别。但是,AVA制度同样起到了保护产地葡萄酒销售的作用。
AVA制度主要根据地理和气候来划分葡萄酒产区,目前BATF在全美共确定了145个AVA。AVA范围可以很小,也可以很大,从数百公顷到上百万公顷不等。一些AVA包容在一个大范围的AVA之中,例如,的纳帕谷AVA,包括了奥克维尔AVA、豪厄尔山AVA,Srags Leap区AVA和拉瑟福德-本奇AVA等等,还包括其中一部分在索诺马县的Carneros AVA。
BATF规定,在酒标上标明命名的产区需达到两个要求:一、85%的葡萄必须来自标明的产地;二、如果是相邻地区,每个地区所用的葡萄的量的比例要注明;三、品种葡萄酒必须是75%标明的品种葡萄酿成,即品种纯度必须超过75%。
一个AVA可以种植任何葡萄品种,使用任何种植技术,而且没有葡萄产量的限制。如果要在酒标上增加信息,必须遵守基本规则的性。标单一葡萄园的酒必须是95%的酒源自标明葡萄园的葡萄。若使用“Estate Bottled”(酒庄装瓶)这个词,酒园和葡萄园必须在标明的AVA产区内,业者必须拥有或控制所有的葡萄园。凡在酒标中标有收获年限的,则所用葡萄的95%应是这一年收获的。此外,各州法律会增加一些要求,如加州规定标明加州的葡萄酒必须是的加州葡萄酿成。俄勒冈州法律规定标明俄勒冈任何产地的酒必须是标明产区的葡萄所酿。
BATF在规定美国葡萄产地上限制的参量不多,仅严格限定地理范围,比法国的AOC简单。BATF在实行AVA制度之前,美国的葡萄酒业没有严格的规范标准,葡萄酒的标签有关产地等内容标示混乱。负责管理酿酒业的BATF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在1978年制定出了这套制度。经过几年的过渡期,于1983年生效。
实际上,BATF不希望通过AVA制度由政 府行为来评判某个产区的葡萄酒质量。BATF命名一个AVA只是为了将其区别于周围地区。因此,AVA也不像法国AOC一样,代表葡萄酒分级中的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