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解百纳葡萄酒

解百纳近又一次吵得熙熙攘攘,记者打电话来要采访,或者要求用电子邮件发表看法。想想这也不是一个三言两语,非黑即白的问题,倒仿佛一款好酒、一个好故事,复杂性、层次和回味一样不少。我心里希望解百纳的案例会成为一个契机,让更多的消费者因了这机缘,而增加对葡萄酒和酿酒品种的了解,让解百纳成为葡萄酒成长过程的一次见证。争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使面红耳赤;官司也不可怕,尽管已经一波三折、起起伏伏。关键是看我们和我们的产业能从中学到什么,在就事论事之外,能否有更深的感悟、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过去的时代,产地曾经比品种更重要,人们关注是哪里的产品,而不太关心具体的葡萄品种到底是什么?在波尔多等等的产区,酿酒师根据每年气候条件的不同,用法定品种按照不同的比例勾兑,以期获得品质秀的葡萄酒。新世界慢慢兴起了突出品种之风,品种代表了特定口味的核心因素,随着单品种葡萄酒的兴起,品种名所蕴含的商业价值也越来越大。

国内用于酿酒的品种,基本上全部都是舶来品,舶来品就有了个名称翻译的问题,而这一点恰恰是解百纳事件的一根软肋。引进的葡萄品种的名称按照结构主要可以分成两类:单个单词所标识的品种和双词所标识的品种,前者如:Chardonnay、Riesling、Shiraz;后者如:Cabernet Sauvignon、Pinot Noir、Sauvignon Blanc等等。单个词的品种名比较简单,而双词的品种名就常常会被简略到前面的一个词,比如:赤霞珠被简称为解百纳,黑比诺被简称为比诺,而Sauvignon Blanc如果不被翻译成长相思的话,常被简称为索味浓。

其实英语里也是如此,在国外和人交流时,他们也常用Cabernet、Chenin、Pinot这样的简称。双词的葡萄品种名在语法上类似偏正词组,由主词和修饰词构成,Sauvignon和Cabernet在一起时表示这种Cabernet是生长势旺的,Noir和Blanc更是标识果实颜色的形容词。另外的一些修饰界定就是地名或人名,如Muscat Hamburg和Muscat Alexandra等等。偏正词组在语法上,中心词在后边,去掉前边的修饰词,词的基本含义不变。因为这种约定俗成的语言艺术,在特定的语境下当人们使用中心词的时候不会造成歧义。我想也就是因为上面的原因,在进口葡萄酒中可以看到不少酒标为Cabernet Shiraz或者Shiraz Cabernet的产品,Cabernet用在这里肯定是和Shiraz并列的。

翻译的不规范已经给我们的产业造成了很多的问题,其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其实远远超过了‘解百纳’,这才是产业品种名问题的核心。不能说因为Cabernet也被翻译成卡本内,就不承认解百纳是Cabernet的翻译了。多译名和译名不规范确实是后患无穷,如果我是一个消费者,我会想这个产业到底在搞什么把戏,真的是在为消费者着想吗?为什么要云山雾罩地把简单的事情变得毫无必要的复杂。凭什么国外的消费者只需要知道Chardonnay,我们的百姓却还得记住霞多丽、莎当妮、夏多内其实都是同一个品种,国外一个Merlot,俺们却得知道美乐、梅露辄和梅尔诺等等,而Shiraz/Syrah更被译成西拉、西哈甚至设拉子?

我多少有点悲哀地感到,在很大程度上葡萄酒仍然是圈内人士玩的游戏。在这场解百纳的官司中,应该到场而恰恰缺席的正是消费者。什么样的判决对国内以亿计的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为有利,仿佛没有人愿意深入探讨,我所看到的,很遗憾,更多地是酒厂之间为了各自利益而卷起袖子该出手时就出手。企业用了很多年的心血主打一个组合,投了人力、财力,随后有人跟进,心中不爽当然可以理解。但想想有多少国家、多少酒厂,说自己是波尔多勾兑,说自己是XXX波尔多,全然不顾自己葡萄酒的品质和气候地理特点,波尔多心里得有多么的不爽啊。像一场中长跑比赛,你可以选择领跑,就会有人模仿跟随,你也可以选择在集团跟随,后发制人。奥运会也开了,咱们也该从体育精神里学到些什么吧?

解百纳成了商标,理论上就可以有解百纳牌解百纳,解百纳牌雷司令,解百纳牌蛇龙珠,Cabernet以后也许就只能翻成毫无语言美感、不带有任何文化色彩的卡本内了。哪天谁再申请个比诺之类的商标所有权,搞出个比诺牌皮诺.诺娃,比诺牌蛇龙珠,我们的葡萄酒世界就更加百花齐放了,而我们的消费者也许就更加在迷宫中找不着北了,而终伤害的,还是我们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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