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礼俗—重大节日的饮酒习俗

人一年中的几个重大节日,都有相应的饮酒活动,如端午节饮“菖蒲酒”,重阳节饮“菊花酒”,除夕夜的“年酒”。在一些地方,如江西民间,春季插完禾苗后,要欢聚饮酒,庆贺丰收时更要饮酒,酒席散尽之时,往往是“家家扶得醉人归”。节日的全新解释是:必须选举一些日子让人们欢聚畅饮,于是便有了节日,而且节日很多,几乎月月都有。代代相传的举国共饮的节日有:

1、春节

俗称过年。汉武帝时规定正月初一为元旦;辛亥革命后,正月初一改称为春节。春节期间要饮用屠苏酒、椒花酒(椒柏酒);寓意吉祥、康宁、长寿。

“屠苏”原是草庵之名。相传古时有一人住在屠苏庵中,每年除夕夜里,他给邻里一包药,让人们将药放在水中浸泡,到元旦时,再用这井水对酒,合家欢饮,使全家人一年中都不会染上瘟疫。后人便将这草庵之名作为酒名。饮屠苏酒始于东汉。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有这样的记载:“屠苏酒,陈延之《小品方》云,‘此华佗方也’。

元旦饮之,辟疫疠一切不正之气。”饮用方法也颇讲究,由“幼及长”。“椒花酒”是用椒花浸泡制成的酒,它的饮用方法与屠苏酒一样。梁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有这样的记载,“俗有岁首用椒酒,椒花芬香,故采花以贡樽。正月饮酒,先小者,以小者得岁,先酒贺之。老者失岁,故后与酒。”宋代王安石在《元旦》一诗中写道:“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北周庚信在诗中写道:“正朝辟恶酒,新年长命杯。柏吐随铭主,椒花逐颂来”。

2、灯节

又称元宵节、上元节。这个节日始于唐代,因为时间在农历正月十五,是三官大帝的生日,所以过去人们都向天宫祈福,必用五牲、果品、酒供祭。祭礼后,撤供,家人团聚畅饮一番,以祝贺新春佳节结束。晚上观灯、看烟火、食元宵(汤元)。

3、中和节

又称春社日,时在农历二月一日,祭祀土神,祈求丰收,有饮中和酒、宜春酒的习俗,说是可以医治耳疾,因而人们又称之为“治聋酒”。宋代李在诗中写道:“社翁今日没心情,为乏治聋酒一瓶。恼乱玉堂将欲通,依稀巡到等三厅”。据《广记》记载:“村舍作中和酒,祭勾芒种,以祈年谷”。据清代陈梦雷纂的《古今图书集成·酒部》记载:“中和节,民间里闾酿酒,谓宜春酒”。

4、清明节

时间约在阳历4月5日前后。人们一般将寒食节与清明节合为一个节日,有扫墓、踏青的习俗。始于春秋时期的晋国。这个节日饮酒不受限制。据唐代段成式著的《酉阳杂俎》记载:在唐朝时,于清明节宫中设宴饮酒之后,宪宗李纯又赐给宰相李绛酴酒。清明节饮酒有两种原因:一是寒食节期间,不能生火吃热食,只能吃凉食,饮酒可以增加热量;二是借酒来平缓或暂时麻醉人们哀悼亲人的心情。古人对清明饮酒赋诗较多,唐代白居易在诗中写道:“何处难忘酒,朱门美少年,春分花发后,寒食月明前”。杜牧在《清明》一诗中写道:“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5、端午节

又称端阳节、重午节、端五节、重五节、女儿节、天中节、地腊节。时在农历五月五日,大约形成于春秋战国之际。人们为了辟邪、除恶、,有饮菖蒲酒、雄黄酒的习俗。同时还有为了增寿而饮蟾蜍酒和安眠而饮夜合欢花酒的习俗。为普遍及流传广的是饮菖蒲酒。据文献记载:唐代光启年间(885—888年),即有饮“菖蒲酒”事例。唐代殷尧藩在诗中写道:“少年佳节倍多情,老去谁知感慨生,不效艾符趋习俗,但祈蒲酒话升平”。后逐渐在民间广泛流传。历代文献都有所记载,如唐代《外台秘要》、《千金方》、宋代《太平圣惠方》,元代《元稗类钞》,明代《本草纲目》、《普济方》及清代《清稗类钞》等古籍书中,均载有此酒的配方及服法。菖蒲酒是我国传统的时令饮料,而且历代帝王也将它列为御膳时令香醪。明代刘若愚在《明宫史》中记载:“初五日午时,饮朱砂、雄黄、菖蒲酒、吃粽子。清代顾铁卿在《清嘉录》中也有记载:“研雄黄末、屑蒲根,和酒以饮,谓之雄黄酒”。由于雄黄有毒,现在人们不再用雄黄兑制酒饮用了。对饮蟾蜍酒、夜合欢花酒,在《女红余志》、清代南沙三余氏撰的《南明野史》中有所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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