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酒俗:文化交汇融合

伴随着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酒文化也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无论是李白的举杯邀月,还是王维的西出阳关,美酒泛出的琥珀之光,无不透出浓浓的文化底蕴。新疆是一个及其包容的地方,来自五湖四海的新疆人,带来神州各地的酒文化,与新疆特有的文化风俗交汇融合,形成了独特的新疆酒文化……

用酒曲酿酒的技术,早产生于。法国人利用酒曲生产出酒精,已是公元19世纪末的事了。

在我国古代,酒被视为神圣的东西,酒的使用更是庄严之事,一般多用在祭祀天地、祖庙、奉佳宾。

随着酿酒业的兴起,酒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酒事活动也随之广泛,形成较为普遍的风俗习惯。

而葡萄酒却是从西域传入中原的。《史记·大宛列传》中说,张骞奉汉武帝之命出使西域,看到“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

这一史料说明我国在西汉时期,已从邻国学习并掌握了葡萄种植和葡萄酿酒技术,并带回内地,开始在国内广泛引种。

猿猴造酒的传说

关于酒的起源,有一个有趣的传说——“猿猴造酒”,在我国许多典籍中都有记载。

明代文人李日华在他的著述中记载:“黄山多猿猱,春夏采杂花果于石洼中,酝酿成酒,香气溢发,闻娄百步。野樵深入者或得偷饮之,不可多,多即减酒痕,觉之,众猱伺得人,必死之。”可见,这种猿酒是偷饮不得的。

清代文人李调元在他的著作中记叙道:“琼州(今海南岛)多猿……尝于石岩深处得猿酒,盖猿以稻米杂百花所造,味辣,然极难得。”

清代的另一本笔记小说中也说:“粤西平乐(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等府,山中多猿,善采百花酿酒。樵子入山,得其巢穴者,其酒多至娄石。饮之,香美异常,名曰猿酒。”

唐人李肇所撰《国史补》一书,记载了人类如何捕捉聪明伶俐的猿猴。猿猴十分机敏,它们居于深山,很难活捉。经过观察,人们发现并掌握了猿猴的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嗜酒”。

以上典籍都说明,古时在海南岛、广西等地的山中有聪明的猴子采集百花、稻米等谷物储存在石洼中,于是就酝酿成酒。

樵夫上山砍柴,在猴子的巢穴中发现了这种香美异常的天然饮料,于是就叫它“猿酒”。

其实,猿猴造酒的传说并非没有道理。酒是一种发酵饮料,它是由酵母菌分解糖类产生的。

在大自然中,尤其在一些含糖分较高的水果中,这种酵母菌更容易繁衍滋长,而含糖的水果,是猿猴的重要食品。

当成熟的野果坠落下来后,由于受到果皮上或空气中酵母菌的作用而生成酒,是一种自然现象。所以“猿猴造酒”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

“儿子娃娃”的豪气

追溯酒文化,无论是李白的举杯邀月,王维的西出阳关,还是有朋自远方来的以酒待客,那种豪爽、周到都是善意的。特别是在新疆,一望无际的戈壁和沙漠,猎猎风雨的吼叫,给新疆人带来了“儿子娃娃”的豪气。

新疆冬季漫长而寒冷,为了抵御严寒,人们不仅吃一些高脂肪的食物,就连佐餐都爱喝高度白酒。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新疆儿子娃娃,喝不惯南方那些绵软的小酒,烈性白酒更能把粗放、豪爽的性情演绎得淋漓尽致。

新疆人的热情豪爽,从喝酒上就能看得一清二楚。相信在新疆喝过酒的人都深有体会,餐桌上不管坐了多少人,这杯酒大家都一样,不管多大的酒杯,你都得端起来,大口地喝下去。凭着这种喝酒的气概,培养出了良好的酒风。

相比起来,内地人喝酒就没有这么爽快了。其实他们中的有些人也不是不能喝酒,但他们喝起来,总感觉没有新疆人痛快。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新疆人用不惯内地人喝酒的“小盅”,说是那样一点一点地“抿”活活能把人急死,即不痛快,还反而容易喝醉。

我有一个哥们,从美丽的江南来新疆之后就再也不走了。前些年他回了一趟老家,呆不久就又回来了,问他“人间天堂”不好吗?

这位老兄操着一口绵软的苏杭口音不屑地说:“看不惯!喝个酒小里小气,还是新疆好,新疆人实在!”

的确如此,新疆的儿子娃娃有哪个不痛快、不仗义!新疆人做人讲究仗义、正直,喝白酒也从来不用小盅,而是用茶杯。

一瓶白酒只够倒3大杯,经常是还没开始喝,地上已摆了一排空酒瓶。

新疆人喝酒不是去品、去抿,而是仰脖“咕咚”一大口,那奔腾的烈酒就如一条火龙直接滑入胃里,没见过这阵势的内地人经常会被“震”住。

新疆各地酒俗

新疆各地都有喝酒的风俗,天山南北,喝酒的规矩也不同。

在奇台,人们讲究喝“三巡酒”。就是用烟盒为标尺,分为将烟盒平躺、横放、站立3种高度,以此为刻度倒3杯酒,必须遵从这种规定喝上三巡。

俗话说“烟酒不分家”,酒桌上一般有烟,有了烟盒就有了标准测量工具,大家公平对待,谁也别想耍滑头,反映出新疆人“就地取材”的聪明才智。

在吉木萨尔,酒司令不是指定的,而是轮岗制,人人都有机会。通常是主人率先以身作则,给自己斟满酒先干为敬,然后再去给客人倒酒。

伊犁人喝酒,竟然喝出了“月亮和太阳”来。原来所谓的“月亮酒”是取一只小碟,将酒倒入,这浅浅的碟中酒便有了诗意的名字——月亮.。

“太阳酒”则是取一只小碗将酒倒满,这酒也确如火辣辣的太阳一般令人生畏。

新疆有些地方喝酒的规矩是跟朋友干过的杯子不能放回到桌上,而要一直用手端着。酒过三杯也不能偷偷溜走,否则会被人视为胆小、不够“儿子娃娃”。

酒桌上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规矩,那就是不能当“程咬金”,“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是黑的一招。

有朋友请你吃饭,假如你迟到就要罚酒,因为半路上的程咬金很具有杀伤力,别人已经几杯酒下肚了你才出现,如果不罚酒可能满座皆醉你独醒。

新疆人喝酒话不多,没有那长篇大论的词语,只短短一句“酒中见真情”、“话在酒中”概括了新疆人的实在。

干杯也多采取“过电”的方式,因为现在酒店就餐桌子一般都比较大,伸手碰杯距离太远,于是大家就用杯子碰一碰自己面前的桌子,这浓浓的友情就通过桌子传达给了彼此,表现出新疆人办事利索干脆。

与北疆不同的是,南疆人喝酒只用一个杯子,在每个客人手里传着喝,这一习俗其实是受游牧地区少数民族喝奶茶习俗的影响。

在茫茫戈壁和草原上,牧民朋友整日与牛羊、毡房为伴,平时很难遇到其他人。偶尔遇到哪怕是陌生路人,牧民朋友都会拿出全部的热情以贵客相待。

杀马宰羊自不必说,喝奶茶也是大家围坐在毡房里,一只碗在众人手中传递着喝,传递出一种亲密无间的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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