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政策说明
总代理甄选条件:
1、申请者必须诚实守信,个人及企业均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经营的资格;
3、申请者需具有基础的酒类营销和快消品经营管理经验;
4、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流动资金大于15万元;
5、申请者接受创威啤酒的企业文化、运营理论与实践培训、指导和监督;
6、申请者如具有丰富的社会资源,拥有较广的网络资源和团购消费群体者可获得代理优先权;
总代理权益:
拥有通过经销创威品牌系列产品获得利润的权利;
拥有区域内代理经销商的权益;
拥有区域内发展二级、三级分销商的权益;
拥有使用英国创威啤酒品牌及商标推广销售产品的权益;
拥有持续获得销售费用/人员/奖励/物料等营销相关支持的权益;
拥有创威公司持续提高的有关公司管理/营销技能/财务管理等方面培训的权益;
重点客户拥有加入创威公司营销决策委员会共商营销策略的权益;
优质客户拥有获得动态授权的权益;
优质客户拥有优先购买公司上市前所增发股票的权益;
拥有使用创威旗下餐饮连锁公司持有的“创威啤酒广场”餐饮品牌发展餐饮实业的权益;
拥有依托创威旗下娱乐管理公司发展娱乐相关事业的权益;
拥有经营创威定制产品的权益
总代理优惠政策:
代理期免收加盟费;
试销期免收金;
合同期所有产品实行到岸价销售;
合同期创威区域经理协助经销商开发市场;
合同期共享公司团购、夜场、准分销、特通客户资源;
首批进货产品如出现临期则创威负责调换新货或基于特价补贴;
试销期给予经销商处创威专职业务人员铺货奖励(见细案);
2019年6月25日前下单销售的创威小麦320ML易拉罐装啤酒分别享受2018年度新客户专项营销奖励;
总代理轻装上阵,有序投入经营,试销期不设任务;
(优惠政策只适用于2019年6月25日前签约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