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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集团贡酒运营中心是茅台集团贡酒市场运营执行机构,贡酒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所生产,与国酒茅台一脉相承。公司隶属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赤水河畔茅台镇,享有得天独厚的水源、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优越的自然环境和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为公司奠定了坚实独特的基础。历经30年的发展,已逐步形成53度“贡酒”为龙头的酱香白酒、保健酒系列产品。公司领导高瞻远瞩,正力争打造茅台集团第二品牌,将品牌与品质并举,香飘万里,远销国内外。
公司于2002年通过企业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被企业形象认定委员会授予《企业形象AAA企业》。
茅台集团贡酒体现了茅台酒自古以来的酱香精髓,为帝王御饮之精华。在祖国60华诞,盛世普天同庆之际,贵州茅台集团隆重推出“贡酒”琼浆,与国人共享庆典。
为适应市场发展,贵州茅台集团贡酒总经销贵州仁怀市昌顺贸易有限公司在贵阳成立了“贡酒运营中心”暨贵州易尚贸易有限公司,对茅台集团贡酒系列产品品牌、市场建设及运营管理进行规划、规范运作,以促进公司迅速发展。铸就“品牌、品质、品味”,谱写“盛情宴世、尚礼佳品、举杯团聚”之经典。
弘扬国粹文化,展现国酒风采;慧眼显九州,财富聚英才。
我们真诚欢迎您的加盟!
选择经销商标准
1、有良好的商业背景,较强的经济实力,诚信的商业信誉,有志于贵州茅台集团贡酒品牌打造投资意向的,能推动茅台贡酒品牌长足发展的单位、个人或其它组织。
2、有能力做好指定区域内的招商、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自觉维护贵州茅台集团的声誉和形象,不得经销对贵州茅台集团系列产品构成侵权的商品。高度重视打假工作,积极寻求当地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公司打击假冒产品。
3、省地市级经销商必须主营贡酒产品,不得经营集团外同类酱香型白酒。
4、市场运营必须服从贵州茅台集团贡酒全国运营中心的管理,按合同、计划完成相应的市场约定。遵守执行产品全国市场统一价,不得以低价倾销进行恶意竞争,不跨越约定的销售区域窜货销售。能准确及时提供市场动态、信息资料,协助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5、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食品流通证等。
申明:为了保护经销商利益不受侵犯,公司一律不允许网上招商报价或电话咨询招商报价,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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