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招商政策
凯景酒业集团简介
凯景酒业集团-是法国多个品牌红酒,洋酒原瓶进口的亚太区总代理。
喝酒要喝得有品味,喝得健康。凯景酒业集团提供品质稳定可靠,物超所值的世界红酒,洋酒并积极倡导红酒/洋酒文化的推广。希望让每个喜欢红酒,洋酒的人都能享用适合自己的酒。我們的红酒,洋酒产品特性不仅简单、直接、容易接受的新旧世界精选酒,更有众所周知的名庄名酒。
为了我们供货的优质性,所有的红酒,洋酒都是从酒庄直接购入,严格的商品审核机制,每瓶酒的质量,品质一丝不苟,绝无假酒,次酒;产品原产地、原瓶进口,酒品需获得国家认证方可交易流通,层层监管,信誉。本集团公司提供全套产品进口相关的合法手续及证明材料。
我们还提供进口红酒,洋酒一站式服务,帮助客户向法国酒庄申请代理品牌,长期发展自身品牌,实现利益的化,促进中国进口酒市场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单是法国地区,已有超过50多个酒庄酿制的红酒,洋酒交给凯景酒业集团发展国內销售市场。
凯景酒业集团主要经营范围:凯景酒业集团主要经营范围:酒业集团主要经营范围专业从事法国原瓶红酒、洋酒批发,协助客户从国外订酒、报关,帮助客户向法国酒庄申请代理品牌等一站式服务。
凯景酒业集团-亚太地区总代理洋酒系列
武林古堡干邑系列/菲利伯爵干邑系列/帝宝龙系列/圣堡顿系列/麦亨威士忌系列
凯景酒业集团-亚太地区总代理红酒系列
AOC系列:玛帝诺爵士,拉法利,比奥,小堡垒,贝诺堡,尤吉尔系列,
超级波尔多AOC系列:杜特拉朗,希莎霓系列
西班牙干红精选系列:拿破仑城堡系列
干邑红酒:品诺酒系列
意大利白葡萄酒:雅诗蒂系列
代理红酒系列
列级庄:61家列级名庄名酒
中级庄:伯杰龙、维达斯,拉芳杜博,利是顿,等
拉菲家族系列:拉菲奥希耶幑纹,拉菲奥希耶古堡等
经营理念
凯景酒业集团仍始终在寻找更多的质量优越,价格适中的产品来服务中国市场。本着“诚信为本、互利共赢”的经营理念和服务宗旨、以顾客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倾情打造华南乃至全国的知名品牌运营商
经销商政策:
一、招商条件
加盟要求:
1.有合法经营酒类产品相关手续,公司性质和规模不论;
2、有一定的酒类或食品饮料销售能力及经验,有完善的终端网络和较强的终端开发能力
3、认同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一定的经济实力.对进口酒市场有浓厚兴趣,有转行能力的企业、个人。
5、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公关能力
6、遵守本公司营销管理规章制度
二、经销商分类
1)地区经销商:
1.1、具体地区经销商要求:
市场类型 |
首次提货 |
每次提货金额 |
促销品(只限洋酒) |
投放广告比例(只限洋酒) |
年销量要求 |
完成年终销售额返点 |
|
130% |
160% |
200% |
地区经销商 |
5万以上 |
3万以上 |
2% |
3%~5% |
30万 |
2% |
3% |
4% |
5% |
A.地区经销商类别:
A.1交纳金的经销商,所需交纳的金为要求年度总销售额的10%,可享受年终返点。
A.2未缴纳金经销商,必须全额现货现款且不享受年终返点。
1.2、年度经销销售考核目标为RMB30万。若首年不能完成提货金额RMB30万/年,我公司有年
权终止双方合作合同。
1.3、首批进货不低于RMB5万,之后每次提货金额不得低于RMB2万元。
完成双方商定的年经销目标的按总额的2%奖励;完成任务130%的按总额3%奖励;
完成任务160%的按总额4%奖励;完成200%以上的按总额5%奖励。
上述标准的年度递增额我们将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消费总体规模、葡萄酒消费市场的增长速度等,在下一年度进行适当调整。
1.4、优先续约权
经销商合同期满后,营运状况良好,且合作期间无不良经营记录和不良合作记录,能够完成年度指标,经销商享有合同必须续签权。
1.5、货款结算及运输
A、我公司提供极具竞争力的价格支持,我公司原则采取的是现款现货结算,货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B、由我们负责将货物发往经销商所在城市。(货运公司可由经销商指定)
C、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情况时,凯景酒业集团公司不承担相应的破损责任。
1.6、经销商其他支持政策:
1、赠送比例:根据经销商首批进货数量与金额,我们一次性免费提供价值进货金额2%的赠送比例:葡萄酒杯、开瓶器、醒酒器、广告展架(只限洋酒,不包括红酒)、宣传单等促销品。
2、媒体投放支持:根据经销商的首次提货金额以及合同承诺销量,对经销商当地市场进行一定、媒体投放支持:比例(提货金额计提3~5%)的媒体投放支持(只限洋酒,不包括红酒),具体的投放时间由经销商和凯景酒业进行协商确定;
3、市场开发支持:凯景酒业为经销商提供包括前期市场调查、公关督导、资源整合、终端营销、市场开发支持模式等在内的全套营运管理方案,还将不定期委派专员到当地做贴心的指导和培训,帮助量身定做最适合当地的营销方案。对于经销商开展的促销活动或品酒会,公司提供人员协助及促销品和样品酒(只限洋酒,不包括红酒)的支持。
4、售后服务支持:经销凯景酒业的产品,将完全解除经销商在销售、经营、管理上的一切后顾、售后服务支持之忧,当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以及推广活动遇到问题或需要帮助时,我们的专业团队有义务在时间为经销商提供最正确、最准确、最实用的指导。
在双方确定经销合作关系后,我们将向经销商提供全套产品进口相关的合法手续及证明材料。
5、产品优势:凯景酒业所有的产品,都是经精挑细选的优质产品,在质量方面,我们的;在价格方面,因为是自己的品牌,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在同等级的酒类中,有优势。
6、年终返利
A、为了鼓励经销商长远发展,杜绝短期行为,销售奖励以完成年经销进货量为标准。每年5月份前合作的经销商全部按一年计算。6月份以后签约的经销商则依按半年计算。
B、完成年度预定业绩进货额的经销商或经销商,给予全部进货额2%的现金奖励。
C、超过完成年度预定营业进货额的经销商或经销商,按相应比例奖励进货额的2~5%的现金奖励。
D、年终组织经销商大会,对业绩突出者给予特殊表彰和奖励。
E、毎年至少一次以上邀请业绩特别突出的经销商及其家属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费用全免。
G、所有的奖励于次进货的次年的季度统计结算后兑现,此奖励不重复、不累加计算。
2)、市级代理商(包括直辖市)代理
2.1、具体市级代理商要求:
市场类型 |
首次提货 |
每次提货金额 |
促销品(只限洋酒) |
投放广告比例(只限洋酒) |
年销售量要求 |
完成年终销售额返点 |
|
130% |
160% |
200% |
市级代理商 |
10万以上 |
5万以上 |
2% |
3%~5% |
90-360万 |
2% |
3% |
4% |
5% |
A、市级代理商类别:
A.1交纳金的经销商,所需交纳的金为要求年度总销售额的10%,可享受年终返点。
A.2未缴纳金经销商,必须全额现货现款且不享受年终返点。
2.2、年度经销销售考核目标为RMB90~360万。
若首年不能完成提货金额RMB90~360万/年,我公司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合同。
具体完成的年度销售总金额按照所在城市区域进行商定(例如:北京,天津等直辖市)
2.3、首批进货RMB10万以上,之后每次提货金额RMB5万元以上。
完成双方商定的年代理目标的按总额的2%奖励;完成任务130%的按总额3%奖励;完成任务160%的
按总额4%奖励;完成200%以上的按总额5%奖励。
上述标准的年度递增额我们将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消费总体规模、葡萄酒消费市场的增长速度等,在下一年度进行适当调整。
2.4、优先续约权
经销商合同期满后,营运状况良好,且合作期间无不良经营记录和不良合作记录,能够完成年度指标,经销商享有合同必须续签权。
2.5、货款结算及运输
A、我公司提供极具竞争力的价格支持,我公司原则采取的是现款现货结算,货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B、由我们负责将货物发往经销商所在城市。(货运公司可由经销商指定)
C、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情况时,凯景酒业集团公司不承担相应的破损责任。
2.6、经销商其他支持政策:
1、赠送比例:根据经销商首批进货数量与金额,我们一次性免费提供价值进货金额2%的赠送比例:葡萄酒杯、开瓶器、醒酒器、广告展架(只限洋酒,不包括红酒)、宣传单等促销品。
2、媒体投放支持:根据经销商的首次提货金额以及合同承诺销量,对经销商当地市场进行一定、媒体投放支持:比例(提货金额计提3~5%)的媒体投放支持(只限洋酒,不包括红酒),具体的投放时间
由经销商和凯景酒业进行协商确定;
3、市场开发支持:凯景酒业为经销商提供包括前期市场调查、公关督导、资源整合、终端营销、市场开发支持模式等在内的全套营运管理方案,还将不定期委派专员到当地做贴心的指导和培训,帮助量身定做最适合当地的营销方案。对于经销商开展的促销活动或品酒会,公司提供人员协助及促销品和样品酒(只限洋酒,不包括红酒)的支持。
4、售后服务支持:经销凯景酒业的产品,将完全解除经销商在销售、经营、管理上的一切后顾、售后服务支持之忧,当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以及推广活动遇到问题或需要帮助时,我们的专业团队有义务在时间为经销商提供最正确、最准确、最实用的指导。
在双方确定经销合作关系后,我们将向经销商提供全套产品进口相关的合法手续及证明材料。
7、价格体系:凯景酒业的价格体系,遵循底价操作的原则,不以高额返利或者广告费返还等形式,刻意抬升虚高的价格。凯景酒业追求市场终端统一价格,维持市场交易秩序,使经销商在价格体系的支持下,有的优势来面对市场同行的挑战。
8、产品优势:凯景酒业所有的产品,都是经精挑细选的优质产品,在质量方面,我们的;在价格方面,因为是自己的品牌,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在同等级的酒类中,有优势。
9、年终返利
A、为了鼓励经销商长远发展,杜绝短期行为,销售奖励以完成年经销进货量为标准。每年5月份前合作的经销商全部按一年计算。6月份以后签约的经销商则依按半年计算。
B、完成年度预定业绩进货额的经销商或经销商,给予全部进货额2%的现金奖励。
C、超过完成年度预定营业进货额的经销商或经销商,按相应比例奖励进货额的2~5%的现金奖励。
D、年终组织经销商大会,对业绩突出者给予特殊表彰和奖励。
E、毎年至少一次以上邀请业绩特别突出的经销商及其家属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费用全免。
G、所有的奖励于次进货的次年的季度统计结算后兑现,此奖励不重复、不累加计算。
我们期待有远见、实干的合作伙伴与我们一道抓住机遇、共同努力,努力开垦进口酒这块有待开发的巨大市场,我们相信,我们及我们的合作伙伴,在不远的将来,都将是这种努力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