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下发《产品研发管理办法(修订版)》(黔茅酱司文【2020】10号),指出产品研发的四条原则,其中明确指出:“除联营品牌外,其余品牌不实行总经销制。”
在《产品研发管理办法(修订版)》(下简称“产品新规”)指出茅台酱香酒产品研发的四条原则:
(1)坚持大单品发展战略;
(2)除联营品牌外,其余品牌不实行总经销制。
(3)除茅台王子酒、贵州大曲酒、赖茅酒外,其他产品不再研发生肖产品。
(4)保护公司自营品牌和主销市场不受联营和专销产品的影响。
文件中,对联营品牌的定义为:“指在公司的自营品牌之外开发,由特定的运营上销售和运营的品牌。如:国博、财富、高尔夫、王茅酒、华茅酒等”。
自营品牌:“指酱香酒公司自主销售和运营的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汉酱酒、仁酒、贵州大曲酒五个品牌和由贵州赖茅酒业公司负责销售及运营的赖茅酒品牌。”
专销产品:指在公司的自营品牌下开发的,专门在公司指定区域或特殊渠道销售的产品。如茅台王子酒(黑金)、茅台王子酒(酱色)、茅台王子酒(醬源金樽)、茅台王子酒(传承1999)、汉酱酒(蓝色铂金)、汉酱酒(135BC)等。
业内人士分析,年销售额过百亿之后,茅台酱香酒将从粗放的规模增长转向精细的产品运营。茅台酱香酒自2018年即停止招商,目前产品结构以及销售结构都面临调整。
此次调整,首当其冲的,就是自营品牌下的各类专销产品,不实行总经销制。
实际上,专销产品一直签的就是区域合同,比如,河南省副食品公司签约的茅台王子酒(黑金),其签约范围即河南区域。其余专销产品也都存在类似情况。但是,因为其他区域没有经销商,因此,专销产品经销商成为实际的经销商。
业内分析,茅台酱香酒公司此次发布产品新规,或将规范产品体系,规范专销范围,同时,为调整经销商结构做前期准备。预计今年下半年,茅台酱香酒将招募经销商。(文章来源:中华网酒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