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是药不是酒。药酒是根据不同的病症,选择适宜的方药,将单味或配伍中药,以白酒或黄酒作为溶媒剂泡制而成的。
药酒用酒作溶媒是借助酒的辛温行散和引经之性,同时有效地浸制出中药中的有效成分,发挥其更大的效用,有利于人体的吸收。
药酒之源
药酒源远流长,是中药的一大特色。“医”字的繁体为“醫”,上半部“殹”指治病时的扣击声,下半部“酉”则是指酒。“酒为百药之长”,古人对酒在中药里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
明代“药圣”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有酒方200余种,认为酒能“行药势,通血脉,润皮肤,散湿气,除风下气”。
《黄帝内经》记录了非常早的药酒。“汤液醪醴论篇”所谓“汤液”就是现代的汤煎剂,“醪醴”则是如今的药酒。药借酒力,酒助药势,相得益彰。
药酒之法
中药材类别很多,有植物类、动物类、矿物类等,并不是所有的药材都适合浸泡药酒。矿物类的有效成分很难用酒浸泡出来,有些矿物药还含有汞、砷、铬、铅等有毒成分,不宜用来浸酒。
中医讲究炮制,对于药酒来说,炮制的方法不同,药性会有不同的变化。野天麻(又名曼陀罗)、马钱子、苍耳子、川乌、草乌等药材直接用来泡酒,会产生有毒物质,需要炮制后才能入药酒。
蛇类不能随意用来泡酒,五步蛇、金环蛇、银环蛇、眼镜蛇等毒蛇在浸泡前应先去头,否则极易造成人体中毒。
配制药酒时常常将两种或多种配合使用,称为配伍。配伍得当可增强疗效;配伍不当不仅降低疗效,后果不堪设想。凡两种合用时降低或丧失药效,或产生毒性作用的,称为配伍禁忌,必须严格遵守。
中药泡酒非常讲究,有很多的禁忌,应慎重行事。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畏、相反总称为“七情和合”,其中相恶、相畏、相反的,具有不同程度的拮抗作用。十八反:即两药相配后可产生毒性反应或剧烈的副作用。十九畏:即两药同用,引起对抗或降低药效。
药酒之痛
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喝药酒。有些药酒的功效,对不同体质的人来说,效果也不一样。阴虚体质和阳热体质的人,对药酒会有不同的反应。比如人参酒,气虚、怕冷、腰腿疼痛的人喝了,那就是对症下药;但如果阴虚火旺、体质阳热的人喝了却适得其反。
药酒含有多种中药及其他物质,具体成分无法知悉,各种成分也会相互反应,药性极不确定,很有可能影响到肝肾代谢,甚至造成全身脏器功能衰竭。应遵医嘱,切勿随意食用,以免发生意外。
药酒之疡
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精华和特色,需要针对不同体质、不同疾病进行调整。即因人因地因时采取不同的方案区别对待,也就是临床上所讲的个性化方案,它区别于现代医学所说的群体化方案。
没有“包治百病”的药酒。用药一般是根据适用症来的,可能对少数人有效,而对绝大部分人不起作用。工厂生产的药酒都是统方制作出来的,不是什么人都适合这个方子。
某药酒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类别为中药,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是药品不是保健品,却从产品、营销包装等多方面弱化它的药品属性,作为保健品强势促销。
其未被中医典籍记载过,配伍和剂量也不规范。所谓的含“67种药材”,触犯中医理论中的“十八反”,太多不仅无益反而会产生一定的毒性。
按照国家新广告法的规定,药品只能针对某种疾病,不能宣传普及性疾病的预防。然而该药酒把功效标榜得无所不能,无病不治,采用“全能保健品”的广告套路,愚弄消费者,坑害百姓。
物极必反,在当下药酒行业良莠不齐的现状背后,却孕育着一轮新的发展机遇,或者说是一个新的发展风口。药酒行业如果能正本清源,坚定不移地走品质提升品牌的道路,也许能重整昔日的雄风,重新赢得消费者的认同。(来源:吹哨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