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4号《关于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裁定的公告》,两年来引发啤酒界广泛关注的“双方调查”终于尘埃落定。
此项裁定的到来其实并非突如其来,而是“剑悬良久”——早在2018年11月19日,商务部就发布了2018年第89号公告,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大麦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昨晚的《公告》指出。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作出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国内大麦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澳大利亚大麦加征73.6%的反倾销税
随之而来的无疑是高额的征税。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公告》同时披露了澳大利亚主要进口商名单,包括伊鲁卡信托(The Iluka Trust)、卡尔根诺米尼斯有限公司(Kalgan Nominees Pty. Ltd.)、JW & JI麦克唐纳家族合伙(JW & JI Mcdonald & Sons)、麦秆田公司(Haycroft Enterprises)等企业赫然在列。
《公告》对于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五年内,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澳大利亚的大麦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对反倾销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记者注意到,作为啤酒的主要原料之一,澳洲大麦一度在啤酒进口原料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海关总署和酒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以2018年为例,我国进口啤酒大麦681.1万吨,占进口大麦总量的66.2%,其中约450万吨用于国内啤酒酿造,占啤酒行业总使用量的85%,而主要进口国为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等。其中澳大利亚全年进口量为417.8万吨,占比达61.3%,约占我国啤酒行业使用啤酒大麦的59%。而也正是从2018年开始,我国大麦进口多元化加强。澳大利亚大麦进口量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当年进口量从2017年的73.1%下降近10个百分点,而同期其他主要进口国如加拿大、法国等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征收反倾销税是否形成啤酒涨价压力?
大麦采购成本在啤酒平均生产成本的平均占比约为10%左右,意味着每吨大麦价格上涨1%,每千升啤酒生产成本将会提高约2.9元。反倾销税的落地是否会对国产啤酒生产成本与价格形成压力?酒业协会常务副兼啤酒分会何勇接受《酒业》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上述“双反调查”从2018年11月即已启动,给予国内啤酒厂商较为的心理预期,成本压力提前得以释放,至少在年内预料不会有大的影响。
此外,《酒业》记者也注意到,由于今年疫情对啤酒消费市场的影响,2020年1-4月,规模以上啤酒企业总产量857.40万千升,下降22.58%,也令征税对国内企业的影响进一步减小。
啤酒行业专家指出,从长期来看,应对啤酒原料依存度过高的现状,啤酒行业的策略一是应“开源”,进一步坚持大麦采购多元化方向,增加大麦进口国数量;二是“增内”,减小国产啤酒对进口原料的依存度,提高国产啤酒大麦的使用比例。目前我国大麦年产量约为150万吨,实际进入啤酒制麦环节的仅约50万吨,与进口规模相比,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对于国内啤酒企业家来说,“双反调查”以及反倾销税的征收,将进一步强化决心,改变进口大麦依存度过高的现状,并凝聚更多的行业力量,为改善国产大麦供应局面增加动力。(文章来源:中华网酒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