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小股东质疑,从2019年就被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张裕股份(000869.sz)和母公司之间的商标争议终于告一段落。
近日,张裕股份发布公告称,除母公司张裕集团仍保留与“张裕”(含张裕英文、图案)商标相关的商标、原有偿许可使用范围内的商标和由张裕集团自用的商标外,近300件集团商标已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
早在2019 年 4 月 ,山东证监局对张裕股份下发整改报告,指出2011 年以来,张裕集团将注册商标授权给张裕股份无偿使用,将申请专利授权张裕股份有偿或无偿使用。但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张裕股份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许可使用合同。
此外,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余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张裕股份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给张裕股份使用,从而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
对此, 多位中小股东还质疑大股东张裕集团承诺每年收取上市公司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结果并未兑现。
对此,在整改报告中,张裕集团和张裕股份的协商结果是,将张裕集团未用在宣传“张裕”商标和产品的费用差额部分共计2.3亿元以2019年至2022年度共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份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
这意味着,通过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措施,母公司张裕集团从上市公司处收取的共计2.3亿元现金“回吐”给了上市公司。
另外,对有偿收取的商标,张裕母子公司将商标使用费从张裕股份年营业收入的2%降为0.98%。
解决了商标使用费上的争议部分后,将集团注册的涉及上市公司产品的大部分商标“归还”给上市公司才以绝后患。
近日,张裕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按照上述承诺,张裕集团应向本公司无偿转让符合条件的国内商标 180件,国外注册的商标 33 件。
公告表示,截止至目前,除“aurora”这一件商标因已无效而无法办理转让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 179 件国内商标已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除在马来西亚、加拿大注册的四件商标正处于转让过程中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 29 件国外商标已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此外,张裕集团为了更好地支持本公司发展,对于 1997年 5 月 18 日(股份公司上市前与张裕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之日)
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商标,其中除了与“张裕”(含张裕英文、图案)商标相关的商标、原有偿许可使用范围内的商标和由张裕集团自用的商标外,余下的82件商标(不属于上述承诺的应无偿转让给股份公司范围内的商标)也无偿转让给了张裕股份。
为何“张裕”商标依然在集团手中?
据记者了解,张裕品牌传承已有129年历史。张裕商标虽是后来才按国家商标法注册通过,但随着张裕集团和张裕股份知名度、企业盈利状况的上升,其品牌估值已今非昔比。1993年,国家工商局认定“张裕”商标为驰名 商标。
就“张裕”商标而言,“由于价值巨大,若变更商标权属,需要经过科学论证和相关各方协商一致,虽然相关各方经过了多次沟通和协商,但仍未能形成具备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张裕董事会曾在整改报告中告知。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是有偿转让,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张裕商标的价值应该不菲。对目前业绩承压的葡萄酒上市公司来说,“张裕”商标的回归,也许还没到合适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