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茅台”和“茅台云商”有什么不同?

时间:2022/5/10 8:23:45好酒头条

“i茅台”自3月31日上线试运行以来备受关注。对于“‘i茅台’是不是‘茅台云商’的‘回炉再造’”的疑问,媒体认为,“i茅台”与“茅台云商”不是同一时代的产物,不是“一回事”。

“i茅台”与“茅台云商”不是同一时代的产物,不是“一回事儿”

“茅台云商”的雏形可以追溯至2014年。当年,茅台集团电商公司整合了茅台旗下33家自营公司和全国1000余家茅台酒专卖店,推行会员制管理,开始试水酒类O2O模式。2015年,为顺应“互联网+”和“大数据”趋势,茅台电商公司着手打造集“B2B、B2C、O2O和P2P”于一体的“茅台集团物联网大数据云商平台”,简称为“茅台云商”。2017年9月,“茅台云商”上线发布。

正如一个资深茅粉在《i茅台的初体验笔记》中写到的,“茅台云商研发上线时,茅台酒还未从第三轮酒业调整的低谷中完全走出来。此外,也受制于当时的互联网技术和思潮的局限性”,因此,他的结论是,此前的“茅台云商”和今天的“i茅台”研发设计的“底层逻辑”是完全不同的。

茅台传承人、辽宁津享逸集团总经理李浩维也持类似看法,他认为,当年的“茅台云商”是茅台公司为适应互联网趋势和“互联网+”理念,“应运而生”的产物,属于“赶潮流”,使命和功能很单纯。而今天的“i茅台”则是带着“解决一定的根本性问题”的使命而来,当前的试运行阶段,茅台公司做得很严谨,工作很扎实”。

媒体认为,从客观上讲,“i茅台”和“茅台云商”都是时代的产物,但二者又显然是不属于同一个时代的产物。

这里的“时代”一是包括了今天不仅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而且互联网思潮今天也在历经了“互联网思维”、“互联网+”的初级阶段后进入到了“产业互联网化”的深度发展进程中;

二是茅台自身也已经从2015、2016年前后刚刚走出调整、努力实现恢复性发展和实现千亿目标的跨越式增长时代进入到了今天的后千亿、正致力于成为世界500强企业、实施“五线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新方位和新征程的“新时代”。这是有很大不同的。

“i茅台”有对“茅台云商”的“批判性借鉴”

现在越来越多的应用和体验者都已经洞悉和察觉,“i茅台”从研发和上线试运行开始就不简单,其不仅仅只是购酒渠道,甚至,“购酒”也不是其核心。

对此,茅台的《i茅台试行,试了什么?》的官宣文章说得再明白不过,i茅台是小茅文化IP打造的实践,是茅台数字化营销的实践,是茅台贴近消费者的实践.。

即使就“购酒”功能实现而言,“i茅台”聚焦的重点也不仅仅只是“能‘买到酒’”这样浅层次的问题,它更关注和烛照“消费者能‘公平’地‘买到酒’的深度关怀”。

不仅如此,再进入到“内部”,就“i茅台”和“茅台云商”二者的开发、应用及体验差异,用当年曾深度参与了“茅台云商”打造、今天也对“i茅台”应用格外熟悉的某茅台内部人士的“说法”,可能有说服力。

从“系统开发”上——当初“茅台云商”主要集中于商城系统的开发,没有打通上下游产业链,风控技术体系很不完备。而此次的“i茅台”开发从系统的顶层设计上,就分为了七大板块,APP只是消费者可感知的部分,在其后,有链接上下游的溯源、营销、仓配、结算、渠道终端等各大系统,融合应用了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集结了国内9家服务商1100多人,是一项致力于把产业链打通的系统工程,这是当时的“茅台云商”所无法可比的。

从“上线销售产品”上——“茅台云商”以销售茅台酒股份公司飞天茅台酒及茅台酱香系列酒为主,同时兼营茅台集团旗下包含习酒、茅台醇、茅台不老酒、茅台葡萄酒、蓝莓酒在内的各子公司产品。

而“i茅台”在试运行的一月中,平台上销售的仅是“壬寅虎年生肖茅台酒500毫升和375毫升两支装礼盒、珍品茅台酒、茅台1935酒共计四款产品”,上线销售产品可谓极其“克制”。

从“使用体验”和“参与性”上——“i茅台”App页面更加简洁,消费者购酒流程更加简单,系统运行更加稳定、流畅。“i茅台”App更加活泼,更加贴近消费者。“i茅台”打造了“小茅”的卡通形象,拉近了与消费者的距离。同时,通过“发现”及“小茅运”模板的引入与设计,引导消费者更加深入、主动了解茅台的同时不枯燥。“i茅台”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让消费者强化了对茅台品牌及产品的无形了解和好感度。

从“公平购酒”上——首先,“i茅台”针对上线茅台热门新产品实行申购模式,避免了消费者“拼手速、拼网速”的“不公正待遇”;其次,“i茅台”采用了“区块链抽签技术”和先进的“防反黄牛”技术,彻底解决和根治了此前“茅台云商”曾普遍存在的“消费者下单后无门店接单”和“被黄牛劫持”的尴尬和痛点,切实有效了消费者公平购酒权益;第三,引入“互联网公证”技术,让消费者全过程“知情”——茅台公开产品投放及申购中签结果与明细。就“购酒”而言,“i茅台”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北京正一堂战略咨询机构董事长杨光认为,“‘i茅台’显然借鉴和吸收了‘茅台云商’的一些失误和教训,买酒有序进行,将以往的单纯‘拼网速’,变为‘先登记’,再由大数据平台随机选的方式;同时试运行阶段没有上线飞天茅台酒,而是将酱香酒公司运营的新品茅台1935引入,真正体现了‘股份公司’的整体概念,同时有利于消费者对茅台1935的了解,让茅台1935短期内容易形成更广泛的市场热度”。

李浩维表示,“现在看来,i茅台真正用起来了,它给予了消费者平价买酒的途径,平息了社会情绪,显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茅台河南经销商联谊会会长王庆云认为,“‘i茅台’不单单是一个买酒渠道,它是茅台营销的系统创新,技术含量非常高,规则也很透明,现在配送安排也合理,经销商不仅不赔钱,还有钱赚;消费者欢迎,经销商也自愿高度配合,都愿意参与,前景很广阔”。

媒体认为,“i茅台”是对“茅台云商”(实质上是茅台的数字化营销体系)的“颠覆式重构”,或者说是“里程碑的原理性升级”。

“i茅台”是茅台“数字化营销”的“优实践”

在文化传播和系统链接包含与消费者、茅粉的互动与良好体验上,茅台不遗余力,极其大胆、进取和开放,甚至是前卫的“激进”,但在平台上线产品的品牌和品种选择及产品上线投放节奏上却极其保守和谨慎。

这体现了茅台的“智慧”和对“i茅台”娴熟运营和经验丰富的高超控制艺术。

也正如有人提醒的,“茅台的发展是持续性的,也存在周期性的市场波动;欢迎‘小茅’IP的大力打造,欢迎‘i茅台’对茅台品牌文化的大力传播,更欢迎‘i茅台’与消费者的深度互动,但不要随意放大‘i茅台’的平台销售功能和‘新渠道’的销售价值,对‘i茅台’的上线销售品种、销售投放数量与比例不仅要科学,更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该人士认为,“‘i茅台’上销售的茅台产品不一定是越多越好;在过程中,一定要兼顾社会渠道的感受,不应该忽视经销商的价值和声音;更不要试图去缓解茅台‘紧平衡’的供求关系”。

茅台表示,“i茅台”运行的目的,就是希望以订单为中心,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打通和优化营销业务全链路流程,实现从“计划、销售、配送、投放、零售、结算到收货”的业务联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在“i茅台”过去试运行的一个多月里,也碰到了很多难题,但是因为有强大的技术体系支撑,运营者能主动呼应消费者诉求,又积极拥抱“数据的力量”,其数字化营销的实践已经初见成效,正在努力做“渠道协同”,成为茅台诸多渠道的整合者、协同者。

媒体认为,“i茅台”虽然不是茅台“互联网营销”的初探索,但却是茅台“数字化营销”的“优实践”。(文章来源: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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