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范围:
1、全国范围内从事酒类批发,食品、保健品、饮品的大型酒家、国营或私营企业,各种证照齐全。
2、具有长远的战略发展目光,独特的营销思路,敏锐的洞察力和把握力。
3、具有当地合法的酒类经营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仓储条件和流动资金,可延续投入动作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物流配送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5、双方能认同平等互利,能准确的贯彻公司的经营理念及时执行公司的营销方案,配合公司的促销活动。
6、在区域经销商的地区市场如销售业绩不佳,或违反深圳壹佰酒业发展有限公司操作规程的,本公司有权寻找该地区新的经销商,并取消其经销资格。
7、如与深圳壹佰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立成合作关系后并开始销售我司“山爵”“游龙”牌酒时,本公司将派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合格后,即授予特约经销商证书等手续。
二、管理模式:
1、各地经销商分为:
(1)、省级经销商;
(2)、一级经销商;
(3)、二级经销商;
(4)、分销商(零售终端)。
2、公司直接对省级和一级经销商进行管理,并协助省级和一级经销商对二级分销商和零售、终端进行沟通,管理并长期派驻业务代表和营销队伍,协助经销商开发市场。
3、公司对经销商的开发,采取区域分级独家经营,即公司对各级经销商在其所在行政区域内,只发展总经销一家,如:省市级已开发地区,不在单独开发县级经销商。
4、各级经销商必须在其所在区域开发分销商,其网络应基本覆盖该地区,公司只对一级经销商管理,分销商应由经销商行使管理权。
三、强有力的市场支持:
1、指导思想
针对本地区“山爵”“游龙”品牌,需要营销网络和广告的双重支持,网络是基础,广告要造势,可选择媒体进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获得凸显效应。
2、广告宣传支持
(1)、当地媒体、软体广告、电视广告、电台广告打造声势,重点宣传保健酒文化,突出“山爵”“游龙”牌酒质量和壹佰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力。
(2)、在渠道做硬性广告,树立品牌形象。
(3)、POP广告:建立连锁店CI形象标准。
(4)、以各终端为点:根据各地市场需求的不同投放相应的促销品。
3、营销策划支持
公司提供:专业营销策划人员根据当地市场调查,策划整体针对性的营销方案。
4、价格体系
(1)、“山爵”“游龙”牌酒实行统一的到岸价,但经销商每次进货必须能满足整集装箱、整汽车运输(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2)、市场支持费用仅用于“山爵”“游龙”牌酒市场的健康发展,经销商原则按公司规定的指导价操作,向各级经销商和终端提供指导价格。
5、首批进货按10%的进货比例享受年度支持。
注:经销商定货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均按产品价格表执行。
6、奖励政策公司根据实际销售任务完成情况采取年终奖励。
省级自治区年终完成300万奖励10万或配送车3部(小面包)。
省会直辖市年终完成200万奖励8万或配送车2部(小面包)。
地市级年终完成100万奖励5万或配送车1部(小面包)。
县级年终完成50万奖励2万。
注:以上奖励不重复使用,县级奖励只针对该省市没有经销商的市场。
7、其他事项
(1)、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发现某些产品不适合当地销售的,可退回公司,换取同等价值的适销产品,但必须包装完好无损未拆封,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并经总经理同意调换其他产品(运输费由需方承担,产品必须出厂90天后)。
(2)、公司为维护经销商及分销商的权益,对窜货经销商采取惩罚制度,不享受所有的支持条款,取消其经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