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习水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习水法院发出全省首份涉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禁止令的公告。
当中显示,5月19日,习水法院经检察院申请,依法向被申请人贵州某酒业公司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这是自《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发出的首份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禁止令,是习水法院护航白酒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司法举措。
经审查,贵州某酒业公司因生产废水渗漏并随山水沟溢流排入赤水河,经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后,该公司虽已采取临时性处置措施,但仍存在渗漏、溢流的重大风险,如不及时制止将使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继续遭受损害。
为切实推进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治理,服务保 障白酒产业绿色发展,习水法院根据《Z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及《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支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禁止令申请,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贵州某酒业公司继续实施违法排污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严防企业生产废水渗漏、溢出。
为及时发挥禁止令保全措施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及对生态环境的预防性保护功能,习水法院习酒环境保护法庭干警立即前往被申请人住所地送达禁止令,督促被申请人立即停止生态环境侵权行为,引导被申请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自觉担负起保护赤水河优美生态环境、守护酱香白酒特殊生产环境的社会责任。被申请人则表态将抓紧完成排污设施整改,坚决防止生产污水再次外溢。
法庭干警还在社区张贴、公示禁止令并就地开展普法活动,向周围群众讲解环境保护禁止令的相关规定,宣传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来源: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