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和解!”剑南春“握手”古井贡酒!

时间:2020/12/11阅读:750 行业协会

  近日,不少酒商的朋友圈,都被“剑南春与古井贡酒握手言和”的消息霸屏。

  众所周知,古井贡酒自从申请到“年份原浆”商标之后,业内不少酒企都公开表态“反对”,认为该商标“垄断行业公共资源,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秩序”。其中,又以剑南春的抵制态度为“强硬”。

  据了解,围绕“年份原浆”商标是否“合理、合规、合法”一事,剑南春与古井贡酒已经共同经历了,商评委裁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北京市高院二审和高院再审受理四个阶段。

  但值得庆幸的是,在高院对该案提审的再审中途,剑南春方面公开表态,宣布自身已与古井贡酒达成共识,自愿申请撤回再审申请,由此终结该案再审程序。

  对于此事,多位业内人士纷纷称其为“世纪大和解”。同时,也有业内专家表示,不管剑南春突然“让步”的理由是什么,都可以从中看出,优质白酒企业之间“竞合”模式已经开启。

“世纪大和解!”剑南春“握手”古井贡酒!

  “年份原浆”误导不了消费者

  一开始就备受各方质疑的“年份原浆”,一路走到现在可以说是“不容易!”作为古井贡酒旗下核心大单品,“年份原浆”毫无疑问是其市场表现好的产品,但也是惹来“麻烦”多的产品。

  2016年,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白兰地、威士忌酒、米酒、酒(饮料)、黄酒”等商品上。随后不久,五粮液和剑南春先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宣告“年份原浆”无效,但均未获得通过。

  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年份原浆”被业内同行质疑并不奇怪,因为这四个字的组合,往往会让一些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知”,将“年份原浆”等同于“年份酒”。从实际出发,类似的情况尽管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如果说能形成“常态”也绝无可能。

  一方面,国内大部分消费者对于白酒的认知“很深”,不存在错把“年份原浆”当成“年份酒”的可能;另一方面,古井贡酒面对质疑时,其已经公开承认,“原浆”不是酿酒专业术语,也不是“原酒”的概念,更不是白酒等级,仅是一个营销概念的创新。

  而这一次,剑南春方面选择主动“让步”,为古井贡酒感到庆幸的同时,大家也应该看到,随着“喝名酒、喝老酒”的社会风气不断变浓,各大酒企之间真正比拼的是“老酒存量”“品牌高度”,而不是一个“品牌名称”。

  此外,优质白酒企业之间的“竞合”发展模式已经开启。

  竞争与合作都将成为“常态”

  积年累月之下,白酒市场的竞争正在转向“存量时代”,更多“残酷”的竞争手段开始被摆到了明面上。例如,前不久“五粮液PK泸州老窖”的消息就曾引发大家热议。

  但在竞争之下,优质酒企之间的相互“理解、包容、抱团”也在增多,此次剑南春自愿申请撤回再审申请,便是有力的证明。按照剑南春所说,“与古井贡酒公司出于各自经营需要考虑,经过沟通已经达成共识。”

  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是“一片红海”,但白酒生产企业之间的排序与站位是十分清晰的。茅台“一骑绝尘”的局面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五粮液与泸州老窖、洋河、山西汾酒之间的差距同样是较长时间都无法被跨越的“鸿沟”。

  因此,白酒格局的稳定将长期存在。而在这个背景之下,排名靠后的酒企,想要实现自身价值的突破,“单打独斗”的效果可能并不理想。

  简单来说,五粮液想要追赶茅台,其在发展中就倾向于“竞争”,通过不断挤占对手市场,完成业绩的再次提升。而泸州老窖想要追上五粮液,则更需要选择“联合”,在与五粮液的对决中形成“合力优势”。

  在这个趋势之下,同等级的酒企合作次数将会更多,区域酒企之间的合作将会变多,因为他们都要面对更强大的“对手”。(来源:卖酒狼圈子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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