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酒博会对特装展位的布展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为了展会的顺利进行而努力。
1、特装展位施工方案报审
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进馆施工前必须在8月31日前向组委会审图组提供以下资料:《特装展位搭建委托书》、《特装展位申请表回执表》、《特装展位布展图纸申请表回执表》、展台施工方案(包括:总体效果图、正面45度角效果图、尺寸图、材质说明图、展台主体结构图一张、用电设施设备总功率说明。展台方案以JPG格式;并签订《特装展位施工责任书》、《消防责任书》,凭组委会审图组签字确认的《特装展位申请表回执表》、《特装展位布展图纸申请表回执表》、展台施工方案到会展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特装展位施工入场手续。
2、各施工单位的人员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交纳特装施工和清洁金、特装管理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后方能按时进场施工。
3、特装展位施工方案审查
网上办理时间:2014年8月27日—8月31日,每天09:00—18:00。
网上办理邮箱:2038129210@qq.com
联系人:刘攀
联系电话:15185163052
特装展位施工入场手续办理时间:2014年9月2日
办理地点:贵阳会议展览中心现场服务中心
二、布、拆展时间:
1、布展时间:2014年9月3日-7日08:30---18:00
2、拆展时间:2014年9月13日08:30---18:00
二、布展期间注意事项:
2、出入管理:请您凭有效布展证、参展证进馆,需凭主办单位发放的布展证进馆,无证人员谢绝入场,严禁一证多用。
3、消防:
(1)展位搭建必须使用符合消防要求的阻燃材料,所有木制材料须粘贴防火板或粉刷防火涂料后方能进场,不得使用弹力布、尼龙布等易燃材料,如有特殊要求须征得我中心同意,并喷、刷防火阻燃剂或作其它防火、阻燃处理并达到消防要求后方可使用。
(2)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强化学品、强异味品和强刺激性物品,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3)施工材料只能堆放在自己搭建的展位范围之内,严禁占用他人展位、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口。施工时应随时清理废弃物品,保持馆内通道畅通。所有特装展位搭建废弃物必须在施工完毕后自行清理,运离展馆。
(4)为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我中心各场馆搭建的展台均限高5米,所有特装展位装修不得高于5米,且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
(5)特装展台必须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具(2公斤起),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内4具,50㎡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以此类推。搭建二层建筑的展台,灭火器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50%。
3、用电:
(1)特装展位电路设计单相回路不得超过3KW,若超过3KW应采用三相电源设计,平衡分配用电负荷。
(2)特装施工单位在制作各种灯箱时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脱离箱体,使用木质材料制作的灯箱,内部须作防火处理并加石棉板阻燃,严禁使用麻花线、普通绞线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材料,必须使用双护套阻燃线,未使用双护套阻燃线的必须穿管。电器安装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确保供、用电。如有违规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停止施工,监督促改正,对于不听劝阻的施工单位,展馆有权不予送电,并视其情节处罚500一1000元,并直接在施工和清洁金中扣除。
(3)所有用电须符合用电的要求,严禁在展馆内使用霓虹灯,电热器具(电炉、电饭锅、电烫斗及大功率灯具(500w以上)等高温、高热电气设备。一经发现,将停止供电,对于不听劝阻的特装施工单位将视其情节处罚500-1000元,并直接在施工和清洁金中扣除。
(4)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对我中心安装的所有电气设备,应注意爱护,不得随意拆、撬、打开、乱拉、乱接、拆除、移位;对不听展馆工作人员劝阻的施工单位将给与停电及500一2000元的处罚,并直接在施工和清洁金中扣除,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