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三届东北葡萄酒烈酒展参展须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参展单位及相关展品均符合组委会规定的参展范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无假冒伪劣产品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无危险品和其它有不因素的物品入场。企业须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许可证、进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向组委会申请展位;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
2、严格按照糖酒会规定的时间安排进行布展、展示、撤展等工作,不得提前撤展。
3、展期按照要求在开馆时准时到达展位,闭馆时保安人员及组委会人员清场到贵企业展位时方可离开。开展期间的展品及个人物品的保管工作自行负全责,所有贵重展品闭馆时自行带离保管。
4、服从组委会规定不再自身展台范围外进行任何宣传推广活动,接受相关音量的控制要求,不准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确保良好的交易环境。若违反组委会相关规定,参展企业无条件接受组委会及相关部门处理,并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展馆内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