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展商:
2017武汉糖酒会感谢贵公司的支持和参与,组委会已进行了6个月的大会组织、宣传工作,并已汇聚众多的展商参与本次展会,各项组织工作已铺开。就参展事宜安排如下:
报到布展:2017年11月17-18日
(08:30—16:30)
展览时间:2017年11月19-21日
(09:00—16:30)
撤展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00—24:00)
2017武汉糖酒会展览现场违规处罚标准
为使您在参展过程中有一个和良好的展览环境,针对我中心《展览现场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对于违规现象,制定以下处罚标准:
1、违规使用明火和私自接电罚款500元。
2、特装展位进行腻子作业、粉刷涂料罚款2000元。
3、现场切割、电刨、打磨板材或石材等等够造成粉尘的违规行为,按违规事项,每项罚款2000元
4、使用电源功率与申报功率不一致,除补足差额费用外,按实际使用功率的接线费标准进行罚款,并对因此行为造成展馆设施损坏部分照价赔偿或修复。
5、私自在展厅公共走道、墙面、地面、天花板等不属于自身展位的区域张贴,悬挂宣传品违规行为,除自行外,按悬挂张贴面积,200元/每平方进行处罚,每处不足一平方按一平方计算。
6、撤展时,未按规定时间撤展或在展厅及广场大量堆积、倾倒废弃物,视情节罚款1000—2000元。
7、在展厅内吸烟或在消防卷帘门下堆放货物,遮挡厅内消防设施的行为交由消防管理部门或中心保卫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8、施工人员未戴帽按违规人数罚款每人200元。
9、擅自遮挡消火栓或占用消防通道罚款2000元。
10、铺设不符合标准的地毯胶造成地面污垢残留无法的,罚款500元。如时主办方铺设的公共区域地毯胶残留的,将按2000元/展厅处罚。
2017武汉糖酒会押金收取标准及处罚流程
1、特装展位押金:
(1)特装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的展位由我中心向搭建商或参展商收取清运及质量押金按5000元/个。
(2)特装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上的展位由我中心向搭建商或参展商收取清运及质量押金按100元/平方米。
2、公共区域地毯押金:
主办方需在公共区域铺设地毯,由我中心向主办方收取质量押金5000元/厅。
3、押金扣罚及缴纳和退还时间:
(1)特装展位押金在特装展位办理用电手续时缴纳,公共区域押金在展会进场前缴纳。
(2)特装展位施工及展览期间的各项违规,由我中心展览现场管理人员拍照取证,开具处罚单,从特装押金里按标准直接扣除。(3)除特装展位外,在本参展企业展位以外的公共区域张贴,悬挂,摆放各种宣传品或倾倒大量垃圾等一些有损公共区域环境的违规行为,由我中心展览现场管理人员拍照取证,开具处罚单,从公共区域押金里按标准直接扣除。
(4)押金退还时间为撤展当天及撤展第二天,如遇节假日,自动顺延一天,逾期不予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5)退还押金时,请在规定期限内,找中心电工及清运人员在押金条上签字后,到展览部办公室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2017武汉糖酒会展览现场管理规定
1、 严格遵守《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会展中心管理规定》、《会展中心展览现场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会展中心展览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 所有参展人员进出展馆必须佩带展会主办单位发放的证件,根据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展馆。
3、 禁止在人行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强弱电地插等处摆、挂、贴及钉各类展览样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
4、 禁止在展馆柱面、展板及展架,墙面等部位粘贴和书画不易物(包括双面胶)。
5、 展览样品拆箱后,包装箱、碎纸、泡沫和木板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出展馆,禁止在公共通道上摆放包装箱和展品。
6、 参展商将任何物品带出展馆,必须持有主办方的《展品出门证》,经会展中心保卫部门查验后方可放行。
7、 标准展位内电源只限一般照明及低功率电器使用(500W以内)。如需安装大功率照明灯具、电冰箱(柜)和电动工具等设备,需到展览现场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私自接驳电源,违者我中心管理人员将对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我中心管理人员将拍照取证,予以处罚。
8、 本展馆是无烟展馆,严禁在展馆内吸烟。
9、参展商在装卸、搬运、安装及撤离展品过程中,禁止损坏展馆设施。
10、参展商在展期内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提包、现金、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不得随意丢放展位上,贵重展品要定人看管,提高警惕,严防盗窃、诈骗行为。
11、参展商现场租赁展具请至展馆或主办单位指定的展具租赁服务点办理,禁止向其他未经展馆或主办方授权的个人和单位租赁展具。
12、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帽,并持有施工证件出入展馆,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验证工作。
13、施工人员须遵守会展中心展览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服从展览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施工时应在申报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区域内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和非工作时间内工作。
14、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施工单位搭建的展台面积应和申报面积相符,如搭建超出申报面积的展台,须得到主办单位及场馆展览部门的认可,并应及时到营运部门补办施工手续。任何临时搭建物与展厅墙面必须保持 0.6 米距离,并禁止堆放任何杂物。
15、展台结构必须设计合理,搭建牢固、,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
16、搭建展台必须配备年检合格的灭火器,服从现场消防保卫人员管理。
17、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横梁及各种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临时工具。发现此情况,展览现场管理人员将对其要求整改,对限期整改无效或不及时的单位,我中心管理人员将拍照取证进行处罚。
18、如需在展馆顶部悬挂条幅,广告等情况,需在展览现场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19、展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破坏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展馆内、外地面、墙面等建筑不得钉钉、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不准损坏展馆一切设施。违者我中心管理人员将立即拍照取证,予以重罚。
20、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21、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
22、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稀料、橡胶水等),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切割、电刨材料,腻子作业等工作。违者我中心管理人员将对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我中心管理人员将拍照取证,予以处罚。
23、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码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得在馆内设置存放物品的仓库。
25、在施工期间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