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8届(江苏)国际酒业博览会将于8月5-7日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隆重举行,同期举办2020第八届(南京)国际糖酒食品交易会、2020第八届(江苏)国际葡萄酒博览会、2020第八届(南京)国际食品博览会、2020第八届(南京)国际乳品饮品展览会、2020第八届(南京)国际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展览会、2020第二届火锅产业链博览会(江苏)、2020(江苏)国际冷冻食品产业链博览会、2020年(江苏)国际调味品展览会。
2020第8届江苏酒博会标准展位搭建规定
1.标摊楣板画面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请在7月20日前提供企业名称或楣板文字。
标摊样式分为A、B、C三类,详见下图:
A类:(18平)
A类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配套设施:
型材搭建,喷绘背景制作,企业门楣喷绘制作,一张接待桌,两套玻璃桌椅,两组货架,两盆绿植,展位地毯,电源插座,照明长臂射灯。
B类:(18平 & 9平)
18平A类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配套设施:
加高楣板,企业名称楣板, 两套接待桌椅,两套玻璃桌椅,两组货架,背景喷绘制作,展位地毯,电源插座,照明射灯。
9平A类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配套设施:
加高楣板,企业名称楣板, 一套接待桌椅,一套玻璃桌椅,展位地毯,电源插座,照明射灯。
C类:(9 平)
C类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基本配套设施:
企业名称楣板,一套接待桌椅,展位地毯,电源插座,照明射灯。
2.标准展台参展商须知
—展台改动: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动,任何改动需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主场服务商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改动,改动费用由参展商支付。
—标准展台由组委会指定展会搭建总代理负责建造,基本结构为白色标准框架及围板构成。如果展商要另行增订部分的设施及增加水、电、气的使用,请参阅本手册表格并向指定大会主场搭建服务商提前申报,费用展商自理。
—每个标准展台的用电功率为500w,标准展位内电源只限一般照明及低功率电器使用,严禁使用此电源为展示设备或其他附加照明设备供电。超过标准用电负荷须另行申请。
—未经大会主场服务商同意,不得对标准展台结构作任何改动或添加,不得在展板及铝料上贴墙纸,不准钉钉和钻孔;如果在悬挂或陈列展品时需要帮助,请与主场服务商联系。
—同一家企业预定2个及2个以上展位,如不特别声明,搭建时默认为中间展墙拆除。
—提醒您特别注意:标准展台搭建有变更的参展商,请在截止日期2020年7月20日前务必将更改信息提交给大会主场搭建商,以免现场临时拆除、安装展台,需要另行付费。
3.展台的分租或转让
不论是出于财务方面的考虑或其他的协议,不允许参展商出让、转让或分租其全部或部分的展示面积、租用的办公室、会议场所、储藏室等。被指定为代理商的展商必须在申请参展时告知其被代理的公司名称及展示的代理产品。
此项规定同时也适用于任何非展品的补充材料产品。除非得到组委会的书面同意,展商不可以直接或间接展示、宣传任何不是其所有或代理的产品。对任何违反此规定的产品,组委会有权将其遮盖或移出展馆。
4.保险
建议各位展商及搭建商购买公众责任险,展商应为他人在其展台内所受到的财产及人员伤害负责,同时在展品和商品进撤馆运输和展出期间应购买展品险。主办单位提醒各参展商,对于各自员工、代表、展台搭建商以及分包商,参展商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建议参展商在展台搭建合同签约时明确施工方的施工责任,查看施工方是否有购买公众责任险和施工人员险,以保护自身利益。(来源:中贸酒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