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8届(江苏)国际酒业博览会将于8月5-7日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隆重举行,同期举办2020第八届(南京)国际糖酒食品交易会、2020第八届(江苏)国际葡萄酒博览会、2020第八届(南京)国际食品博览会、2020第八届(南京)国际乳品饮品展览会、2020第八届(南京)国际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展览会、2020第二届火锅产业链博览会(江苏)、2020(江苏)国际冷冻食品产业链博览会、2020年(江苏)国际调味品展览会。
对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搭建商在施工过程中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需接受如下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全部施工押金,是推荐搭建商的将终止其推荐搭建商资格。
1. 施工人员因违反操作规定,致使展台在进馆施工、参展过程、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展台倒塌、人员伤亡、火灾等一切责任事故,施工单位应负全部责任,施工押金全部扣除,并承担由此给主办单位、主场服务商和展馆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 展台搭建未确保结构牢固稳定性,出现结构失稳等重大隐患;
3. 提前撤展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施工押金的 50%以上,并停止其施工,立即整改。
1. 展台搭建超过规定的高度的;
2. 展台搭建超过规定的面积的;
3. 在展馆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架、展台及堆放货物的;
4. 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的;
5. 利用展馆顶部网架、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管线进行吊挂、捆绑的;
6. 布展期间长时间占用公共通道堆放物料的;
7. 展台设计方案涉及侵权行为的;
8. 撤展时推倒或拉倒展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
1. 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2. 展台背墙高于相邻展位时,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对己方背墙背面做美观处理的;
3. 使用各种弹力布或其它易燃品做装饰材料的;
4. 使用未经钢化处理的大块玻璃材料的;
5.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未经批准进行明火作业的;
7. 违反用电规定的;
8. 布展过程中划伤地坪漆的;
9. 乳胶漆大面积打磨,造成粉尘污染的;
10.撤展后仍将垃圾遗留在展馆范围内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人次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1. 在施工过程中,员不在现场的;
2. 电工等特种技术人员未持证作业的;
3. 在展馆内吸烟的;
4. 在展馆内打架斗殴,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 未佩戴帽的;
2. 登高作业未佩戴带的。(来源:中贸酒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