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春季糖酒会参展范围及办法:
(一)、范围:凡从事糖业及其制品、酒类、各类饮料和粮酿制品以及各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加工机械的销售或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展。严禁不符的企业及产品入场参展。
(二)、参展办法:
1、凡符合参展范围的销售或生产单位凭营业执照、生产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在申购展位时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签订展位合同(国外企业及进口产品参展,除前述相关证件外,参展参会单位还须自行办理好与进口展品相关的手续)。
2、展位销售后,一律不退换,领取《展位证》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参展企业须严格按照《展位证》上所规定的面积设计布展,不得更改展位规格,不得拆分或合并展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参展单位须于布展日期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糖酒会展区组,经展区组和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展位证上须正确填写参展企业名称,否则无效。参展企业凭《展位证》以及与《展位证》上企业名称相对应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现场报到,办理相关入场布展参展手续。对于不能提供相应手续的单位,糖酒会有权拒绝其入场参展,并有权对已办入场手续的不符规定的单位作出清理出场的处理。
5、葡萄酒、烈酒、进口食品展区限定为国内外葡萄酒和进口烈性酒及进口食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6、参加食品机械类的企业请与本届糖酒会指定的组团单位联系参展事宜,并在糖酒会划定的食品机械专区设展。除主办单位指定的机械专区内外,任何企业、个人一律不得组织、转让其他展区的展位给机械企业;违反此规定者,大会有权取消展位,所交展位费用及金不予退还。
7、主办单位指定四川西南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陕西省糖酒副食流通协会和辽宁深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为食品机械展区招展组团单位,并同意四川西南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为该展区的运输,布撤展指定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