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十届瑞城郑州糖酒食品交易会暨葡萄酒与烈酒展览会上的一些参展流程及资格确定和法律责任介绍。
参展办理流程及资格确定:
⑴.索取《展位平面分布图》,了解各展区商品交易类别,申明需求的展位数量、规格或面积,选定展位后签定《参展协议书》;参展协议书签定后邮寄或者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展区组(传真电话0371-65696288)。
⑵《参展协议书》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将参展费用汇至组委会指定的银行账号,组委会财务组经核查确认后,通知秘书处向参展企业出具《参展资格确认书》,参展商凭《参展资格确认书》在报到时领取《展位证》,然后凭《展位证》办理布展、交易、撤展等其它相关证件。
13、法律责任:
①.如在《参展协议书》签定后五日内未能及时支付合同约定费用的,应及时通知组委会延长支付时间,经协商同意后应在协商延长的日期内支付。如未经协商同意或自行终止协议的,则为违约行为,主办方有权依据《合同法》追究违约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还将在组委会官方网站上以“不守信企业”名义公示。
②.严禁假冒伪劣、无证、商标侵权、过期变质等食品进入会场交易,一经查出后果自负。
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动物宠物等进入会场,危害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