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七届上海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参展细则 2013/1/14 9998.TV 2013第七届(上海)国际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 2013第七届(上海)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的参展细则。 1、填好参展申请书,经盖章签字认可后传回组委会。 2、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3、在双方较终确认展位后七日之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款项收到后予以较终确认参展展位。否则,展位将不予保留。 4、参展商不得私自转让展位和展出与展会内容无关的展品,否则,取消参展资格。 点击进入2013第七届(上海)国际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