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称酒为“百药之长”?

时间:2012/2/2阅读:504 百科问答
共1个回答
  • 2012/2/2 9:13:01媛媛

        “酒为百药之长”一说,出自《汉书·食货志》,这是我国古人对酒在医药上应用的高度评价。酒在医学上的应用,是祖国医药学的一大发明。“醫”字从“酉”(酒),即是由于酒能治病演化而来。酒未问世之前,人们得了病要求“巫”,由于酒的酿造,我们的祖先在饮酒的过程中,发现了酒能“通血脉,散湿气”,“行药势,杀百邪恶毒气”,“除风下气”,“开胃下食”,“温肠胃,御风寒”,“止腰膝疼痛”等作用。加之用酒入药还能促进药效的发挥,于是,“巫”在医疗中的作用便被“酒”逐渐取而代之。这是古人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在古代,用酒治病,特别是制成药酒来防治疾病的现象十分普遍,因而古人视“酒为百药之长”。例如,用酒泡大黄、白术、桂枝、桔梗、防风等制成的屠苏酒,是古代除夕男女老幼必用之品。端午节饮艾叶酒,重阳节饮菊花酒以避瘟疫。《千金方》载:“一人饮,一家无疫,一家饮,一里无疫。”可见药酒在古代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用酒浸药,不仅能将的有效成分溶解出来,使人易于吸收,由于酒性善行,能宣通血脉,还能借以引导的效能到达需要的部位,从而提高药效。另外,久渍不易腐坏,便于保存,可以随时饮用。这就是药酒受到历代医家重视和广大群众欢迎的原因。 
        药洒还有之效。这一点在历代的医疗实践中已得到了证实。如对老年人具有补益作用的寿星酒;强阳、乌须黑发的回春酒。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列举了有69种不同功效的药酒。如五加皮酒可以“去一切风湿痿痹,壮筋骨,填精髓”;当归酒“和血脉,壮筋骨,止诸痛,调经”;人参酒“补中,通治诸虚”;黄精酒“壮筋骨,益精髓,褒白发”等。 
        其实,用酒治病在外国也很流行。乔姆希立科在他的《临床医药的酒饮料》著作中是这样介绍的:在发明很久以前,酒饮料是糖尿病患者的;即使在能够使用以后,酒饮料仍不会被放弃。在欧洲,许多医生将酒饮料特别是烈性佐餐葡萄酒作为糖尿病患者饮食的重要一部分。经试验和研究表明,糖尿病患者一天饮用一杯左右的烈性佐餐葡萄酒,血液中的糖分基本不上升。又如以酒心绞痛,早在几个世纪以前就被应用了,时至今日,许多医生仍认为酒比硝酸盐更为出色。心绞痛是因冠状动脉硬化而引起的阵阵剧痛,在发作时饮用1—2小杯不经稀释的蒸馏酒(威士忌、白兰地、烧酒等),一般在2—3分钟内就可使剧痛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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