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对于酒驾查的是非常的严格的,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很多人是顶风作案的,也有一些人是在不知不觉中就酒驾了,米酒在我们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养生酒,但是,你要知道,米酒也是酒,喝多了照样被罚酒驾的。
福安男子杨某某于今年5月16日晚,在喝了1斤米酒后,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被查出其酒精含量高达459.6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近6倍。对此,宁德晚报曾于5月29日报道过。6月25日,记者获悉,福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昨日上午,在福安法院的庭审现场,44岁的杨某某全程沉默地听完了审判,而后一脸懊悔地接受法律对他的制裁,也许在今后的5个月内,他能好好反思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误。
5月16日18时30分许,在这之后的一个半小时内,杨某某做了一件令他后悔一生的事情。当晚,他在外吃饭时喝了大约1斤米酒,随后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套牌的黑色二轮摩托车,从福安市赛岐镇区沿国道104线往赛岐镇下浦村方向行驶,途经国道104线2146KM+200M处时,碰撞前方同向由汤女士骑行的自行车,在将汤女士连人带车撞倒在地时,使得其手部、腿部均有不同程度擦伤,同时两辆车都有不同程度损坏。
随后,福安市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到现场,用警用酒精测试仪对浑身散发浓浓酒味的杨某某进行呼气测试,测试结果高达400多mg/100ml。随后,办案民警又将其送往附近的福安市医院进行抽血送检。较后,经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鉴定,事故发生时,杨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459.6mg/100ml,超过醉驾入刑标准80mg/100ml近6倍。
该院认为,杨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侵犯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