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枝江酒业有限公司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知心知己枝江酒”商标注册证书,这句被广大消费者熟悉的广告词从此得到法律保护。“知心知己枝江酒”于2008年1月1日随着影视明星孙红雷的演绎已为广大青睐枝江酒的消费者所熟悉,这句广告词贴近消费者对枝江酒的情感,表达出枝江酒特有的品质,也凝聚了枝江酒业人对广大消费者的真诚情怀。当“知心知己枝江酒”广为宣传时,枝江酒业对这句广告词进行了保护,于2008年1月,将“知心知己枝江酒”著作权进行申请登记,并同时申请商标注册。2008年2月18日,经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核查,认定枝江酒业申报的“知心知己枝江酒”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由湖北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湖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网站上予以公告。现在“知心知己枝江酒”被核准为注册商标,再次为这句广告词铸起了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将同时受到《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双重保护。这一成果显示出枝江酒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扎实、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