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作为一门设计基础课的教育,始于一九一九年德国包豪斯设计学府,其后应用于设计的各个领域,如服装、装潢、室内设计、造型设计、建筑、绘画等。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可加深学生对形与形之间关系的理解,培养学生组织形、创造形的能力。
构成是一种造型概念。是将不同或相同的形态单元重新组合成新的单元形象,赋予视觉感受上新的形态形象。
构成元素:
1、概念元素:是在头脑里存在的点、线、面、体。
2、视觉元素:是将概念元素体现在实际设计中,包括大小、形状、色彩、肌理等。
3、关系元素:是把视觉元素在画面上进行组织、排列,是形成一个画面的依据完成视觉传达的目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
4、实用元素:是指设计所表达的内容、目的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