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申请两枚“贵州茅台酒 KWEICHOW MOUTAI”商标。两枚商标图形中分别包含大叶葵花、小叶葵花图案,国际分类均为酒,当前状态为“申请中”。
于是,一枚沉寂多年的商标,在平静的2月掀起了水花。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葵花标”。
早期,出口与外销茅台均为金轮(五星)牌。1959年,为更好地打开海外市场,外销茅台更换为飞天牌。文革时期,飞天标被认为存在“封建迷信”,茅台酒厂将其改为“葵花牌”,是茅台酒厂投入使用的第三个商标。
“葵花牌”商标本是上世纪60、70年代用于替代“飞天”商标进行外销的。资料显示,1968年—1978年期间,“葵花”商标主要用于茅台酒的出口销售,后来也有部分用于内销。
当时的市面上流通着两款“葵花牌”茅台酒——大叶葵花产于1967年-1968年,小叶葵花产于1968年-1975年初,由于是特殊时期的产物,二者产量、存量极少,加上年代久远,因此在收藏界也是“物以稀为贵”。
然而国际社会对葵花商标并不买账,认为其有“政治输出”的嫌疑,导致茅台出口销量下滑。文革结束后,茅台立刻恢复了“飞天牌”商标的使用。
彼时留存的25.8万张原封存“葵花牌”商标于1978年被批准用于内销酒上,即正标为“葵花牌”,背贴为“三大革命”,俗称“三大葵花”。
去年6月伦敦苏富比拍卖会上,一箱24瓶的1974年葵花茅台以100万英镑(约900万元人民币)成交,单瓶37.5万元。不仅是茅台酒在境外的高拍卖价,其总价在茅台拍卖史上也能位列前三。
在此期间,茅台酒厂的产量从1966年的312吨发展到到1977年的750吨。也是在1977年,茅台酒厂创造了65000元利润,结束了连续16年的亏损历史。这一历史时刻,是“葵花牌”茅台酒伴身而行。从茅台酒厂自身的角度来看,“葵花牌”也是“一个时代”的标志。
(来源:淘醉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