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酒业的烦恼来自那些在新疆造葡萄酒的小企业。
因为新天酒业是新疆葡萄酒产业的龙头企业,是否可以说新天酒业的烦恼也是新疆葡萄酒产业的烦恼呢?
新天酒业的董新平先生撰文说:“一些企业在葡萄过程中放弃质量关,加之简陋的酿造设备,根本无法生产出代表新疆产区的葡萄酒。照此下去,将会把新疆的产区优势丧失掉。”
不过,一些葡萄种植户很喜欢那些小企业,因为他们的收购价格往往比新天酒业高。但董新平先生说:“某些企业的短期套购、价格,绝不能视为正常的市场价格,否则,市场紧俏时一哄而抢,市场低迷时无人问津,就会应了‘谷溅伤农’这句话,终受害的不仅是企业,重要的还是种植户,是产业化体系。”
如此看来,是否可以理解为那些小企业的存在似乎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这些小企业的行为应该如何规范呢?是否应该让这些小企业消失呢?这些小企业的存在是否对新疆葡萄酒产业构成了危害呢?产业化是否一定要走向垄断?
从董新平先生尖锐的批评中,给出了我们怎样的答案呢?
欢迎有识之士发表自己的看法,为新疆的经济发展建言献策!